[發明專利]導電的碳材料的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26711.2 | 申請日: | 2018-05-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0367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02 |
| 發明(設計)人: | A·奧法尼迪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4/86 | 分類號: | H01M4/86;H01M4/90;H01M4/92;H01M4/36;H01M4/62;B01J35/00;H01M8/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程猛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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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導電 材料 應用 | ||
1.導電的碳材料(1)在用于燃料電池的催化劑層(7)中用于改善離聚物(6)在催化劑層(7)中的分布的應用,該催化劑層包括碳材料(1)、至少一種催化活性材料(8)和至少一種離聚物(6),其中,碳材料(1)具有包含碳原子(3)和氮原子(4)的碳晶格(2),并且
i)催化劑層(7)中碳材料(1)的含量相對于催化劑層(7)的總質量為25%至65%(質量),和/或
ii)離聚物(6)與碳材料(1)的重量比為0.2至1.0,并且
所述碳材料(1)中的氮含量相對于碳材料(1)的總質量為0.3%至1.0%(質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碳材料(1)的碳晶格(2)由碳原子(3)和氮原子(4)構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碳材料(1)的碳晶格(2)由碳原子(3)和氮原子(4)和附加地氫原子和/或氧原子構成。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碳晶格(2)具有吡啶單元(5)和/或吡咯單元。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碳材料(1)被石墨化。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催化劑層(7)中碳材料(1)的含量相對于催化劑層(7)的總質量為35%至55%(質量)。
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催化活性材料(8)具有至少一種貴金屬。
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催化活性材料(8)具有鉑。
9.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催化活性材料(8)的含量相對于催化劑層(7 )的總質量為0.02至0.4mg/cm2。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催化活性材料(8)的含量相對于催化劑層(7 )的總質量為0.06至0.1mg/cm2。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離聚物(6)選自磺酸基熱塑性塑料。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離聚物(6)與碳材料(1)的重量比為0.25至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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