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片顯微鏡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22851.2 | 申請日: | 2018-04-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20778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29 |
| 發明(設計)人: | 弗羅里安·法爾巴赫;維爾納·克尼貝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萊卡微系統CMS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1/00 | 分類號: | G02B21/00;G02B21/06;G02B21/34 |
| 代理公司: | 11201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宋融冰<國際申請>=PCT/EP2018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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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焦點平面 探測物鏡 承載面 照明物鏡 光轉向裝置 樣本空間 照明光束 光軸 樣本 樣本保持器 聚焦 轉向面 止擋 垂直 彼此相對 側向錯開 目標區域 共平面 照明光 顯微鏡 光片 片式 成像 承載 | ||
1.一種光片顯微鏡(10),包括:
探測物鏡(32),該探測物鏡用于對樣本(44)的位于所述探測物鏡(32)的焦點平面(54)中的目標區域(58)成像;
照明物鏡(20),該照明物鏡用于將照明光束(50)聚焦到所述樣本(44)中,
其中,所述探測物鏡(32)和所述照明物鏡(20)以它們的垂直于所述焦點平面(54)朝向的光軸(O2、O1)彼此相對,并且在它們之間規定了含有所述焦點平面(54)的樣本空間(38);
樣本保持器(40),該樣本保持器帶有至少一個布置在所述樣本空間(38)中的承載面(42),所述樣本(44)可放置在該承載面上;和
帶有轉向面(48)的光轉向裝置(46),該轉向面在所述樣本空間(38)中相對于所述探測物鏡(32)的光軸(O1)側向錯開地布置,且被設計用來使得通過所述照明物鏡(20)聚焦的照明光束(50)在垂直于所述探測物鏡(32)的光軸(O1)的方向上轉向,從而轉向了的照明光束(50)形成聚焦到所述焦點平面(54)中的光片式的照明光分布(52),
其中,所述光轉向裝置(46)具有面向所述承載面(42)的碰撞區段(86),該碰撞區段為所述承載面(42)規定了抵靠到所述光轉向裝置(46)上的機械的止擋,該止擋防止所述承載面(42)共平面地布置在所述焦點平面(54)中,
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面(42)以預定的傾斜角相對于所述焦點平面(54)傾斜,從而所述承載面(42)的一部分布置在所述焦點平面(54)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片顯微鏡(10),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面(42)至少部分地設計成透明,其中,所述照明物鏡(20)使得所述照明光束(50)透過所述承載面(42)的透明的部分而指向所述轉向面(48),和/或,所述承載面(42)—必要時與浸入介質和/或樣本介質配合作用地—經過設計,從而所述照明光束(50)的盡量少的部分在所述承載面(42)上例如通過抗反射涂層被反射。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片顯微鏡(1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物鏡(20)被設計用來使得所述照明光束(50)在垂直的入射方向上朝向所述承載面(42)的透明的部分。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片顯微鏡(10),其特征在于,所述樣本保持器構造成顯微鏡載物臺插入件。
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光片顯微鏡(10),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轉向裝置(46)安置在所述探測物鏡(32)的面向所述樣本(44)的部分上,或者安置在所述照明物鏡(20)上。
6.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光片顯微鏡(1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物鏡(20)和所述轉向面(48)配合作用,使得通過聚焦的照明光束(50)在所述焦點平面(54)中形成的光片式的照明光分布(52)在所述探測物鏡(32)的光軸(O1)上具有其最小的軸向延展。
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光片顯微鏡(10),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的傾斜角處于從下限角度直至上限角度的角度范圍內,在所述下限角度情況下,所述承載面(42)與所述碰撞區段(86)相抵靠。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片顯微鏡(10),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面(42)與所述焦點平面(54)相交時的傾斜角的頂點,位于圖像區(56)的面向所述轉向面(48)的邊緣上,該圖像區規定了通過所述探測物鏡(32)成像的目標區域(58)。
9.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光片顯微鏡(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面(48)的延展,在所述探測物鏡(32)的光軸(O1)上的投影中,基本上等于所述照明光束(50)在所述投影中在所述轉向面(48)上所具有的光橫截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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