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物品管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18554.0 | 申請日: | 2018-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49490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2 |
| 發明(設計)人: | 豊見本和馬;宮下真行;三上學;山口良;吉野仁 | 申請(專利權)人: | 軟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C15/00 | 分類號: | G08C15/00;B65G61/00;G06Q10/08;G06Q30/02;G06Q30/06;G06Q50/28;H04B7/15;H04W4/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田喜慶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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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物品 管理 系統 | ||
1.一種物品管理系統,具備:
第一中繼裝置,配置于第一網絡層;以及
第二中繼裝置,配置于所述第一網絡層上級的第二網絡層,
所述第一中繼裝置具有:
第一信息接收部,接收由附加在對象物上的無線標簽按照預定時機發送的與所述對象物有關的對象物信息;
第一信息存儲部,存儲所述第一信息接收部接收到的所述對象物信息;
第一變化判定部,基于所述第一信息接收部對所述對象物信息的接收狀況,判定所述對象物的狀況是否有變化;以及
第一信息發送部,當由所述第一變化判定部判定為所述對象物的狀況有變化時,將所述對象物的所述對象物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二中繼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管理系統,其中,
所述第二中繼裝置具有:
第二信息接收部,接收由所述第一信息發送部發送的信息;
第二信息存儲部,存儲所述第二信息接收部接收到的信息;
第二變化判定部,判定所述第一中繼裝置和所述第二中繼裝置中至少任一方的位置是否發生了變化;以及
第二信息發送部,當由所述第二變化判定部判定為位置發生了變化時,將所述第二信息存儲部中存儲的信息發送給第三中繼裝置,所述第三中繼裝置配置于所述第二網絡層上級的第三網絡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物品管理系統,其中,
所述第一信息接收部利用第一通信方式從所述無線標簽接收所述對象物信息,
所述第二信息發送部利用可靠性高于所述第一通信方式的第二通信方式將所述第二信息存儲部中存儲的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三中繼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物品管理系統,其中,
所述第一通信方式是不進行沖突控制的通信方式,所述第二通信方式是進行沖突控制的通信方式。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物品管理系統,其中,
所述第一變化判定部基于所述第一信息接收部從所述無線標簽接收到所述對象物信息的時機以及未從所述無線標簽接收到所述對象物信息的期間,判定所述對象物的狀況是否有變化。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物品管理系統,其中,
所述第一中繼裝置還具有時機設定部,所述時機設定部設定所述第一信息發送部將所述對象物的所述對象物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二中繼裝置的時機,
在由所述時機設定部設定的連續的第一時機與第二時機之間通過所述第一變化判定部檢測到所述變化時,所述第一信息發送部將所述對象物的所述對象物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二中繼裝置,
所述時機設定部根據經由所述第二網絡層及所述第一網絡層接收到的指示來設定所述時機。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物品管理系統,其中,
所述無線標簽具有傳感器,
所述第一信息接收部從所述無線標簽接收由所述傳感器檢測到的檢測信息,
所述第一信息存儲部存儲所述第一信息接收部接收到的所述檢測信息,
所述第一中繼裝置具有信息聚合部,所述信息聚合部將所述第一信息接收部從多個所述無線標簽接收到的多個所述檢測信息聚合并生成聚合信息,
所述第一信息發送部將由所述信息聚合部生成的所述聚合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二中繼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物品管理系統,其中,
所述第一變化判定部基于所述第一信息接收部接收到的所述檢測信息,判定所述對象物的狀況是否有變化,
當由所述第一變化判定部判定為所述對象物的狀況有變化時,所述第一信息發送部將所述聚合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二中繼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物品管理系統,其中,
所述信息聚合部根據預先設定的聚合條件,對多個所述檢測信息進行聚合,
所述第一中繼裝置還具有設定所述聚合條件的聚合條件設定部,
所述聚合條件設定部根據經由所述第二網絡層及所述第一網絡層接收到的指示來設定所述聚合條件。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物品管理系統,其中,
所述信息聚合部生成僅包含所述第一信息接收部從所述無線標簽接收到的多個所述檢測信息中表示異常的所述檢測信息的所述聚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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