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作為抗癌劑的取代的[5,6]環(huán)-4(3H)-嘧啶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80014693.6 | 申請日: | 2018-05-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8195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4 |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H·張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南京正濟(jì)醫(yī)藥研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519 | 分類號: | A61K31/519;C07D333/5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坤瑞律師事務(wù)所 11494 | 代理人: | 陳桉 |
| 地址: | 211800 江蘇省南京市浦***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作為 抗癌劑 取代 嘧啶 | ||
1.化合物或其藥學(xué)上可接受的鹽,其中所述化合物為
(S)-2-(1-氨基丙基)-6-(2-氟吡啶-4-基)噻吩并[3,2-d]嘧啶-4(3H)-酮(化合物13a);
(S)-2-(1-氨基-2-甲基丙基)-6-(2,5-二氟吡啶-4-基)噻吩并[3,2-d]嘧啶-4(3H)-酮(化合物7d);
(S)-2-(1-氨基丙基)-6-(3-氟吡啶-4-基)噻吩并[3,2-d]嘧啶-4(3H)-酮(化合物13b);
(S)-2-(1-氨基乙基)-6-(3-氟吡啶-4-基)噻吩并[3,2-d]嘧啶-4(3H)-酮(化合物21);或
(S)-2-(氨基(環(huán)丙基)甲基)-6-(3-氟吡啶-4-基)噻吩并[3,2-d]嘧啶-4(3H)-酮(化合物25)。
2.權(quán)利要求1的化合物或其藥學(xué)上可接受的鹽在制備用于治療CDC7相關(guān)疾病的藥物中的用途,其中所述CDC7相關(guān)疾病為癌癥。
3.一種藥物組合物,其包含藥學(xué)上可接受的載體或稀釋劑以及權(quán)利要求1的化合物或其藥學(xué)上可接受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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