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吸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14445.1 | 申請日: | 2018-06-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52027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07 |
| 發明(設計)人: | 町田明子;田中正俊;烏澤陽;村田博光;清水孝吉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芝生活電器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47L9/00 | 分類號: | A47L9/00;A47L9/24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龐乃媛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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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吸塵器 | ||
本發明提供在本體部的擺動時軟管體不易與地板接觸的電動吸塵器。電動吸塵器(11)具有吸塵器本體(13)、軟管體(31)、連接體(32)、以及支承部件(33)。吸塵器本體(13)具備行進輪(24)和本體部(25)。本體部(25)被設為能夠相對于包含行進輪(24)的旋轉軸的鉛垂面(P)在遍及一側與另一側的范圍內擺動。連接體(32)將軟管體(31)的一端側連接于本體部(25)。支承部件(33)相對于連接體(32)分別設于本體部(25)的擺動一方向側的位置與擺動另一方向側的位置。支承部件(33)通過與地板(F)的接觸而在軟管體(31)的一端側與地板(F)非接觸的位置規定本體部(25)的各擺動端。
技術領域
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涉及具備吸塵器本體的電動吸塵器,該吸塵器本體具有被設為能夠相對于包含行進輪的軸的鉛垂面在遍及位于一側與另一側的范圍內擺動的本體部。
背景技術
以往,作為吸塵器本體能夠在行進面上行進的、所謂的臥式的電動吸塵器,在吸塵器本體的兩側部具備大徑的行進輪,并將收容有電動鼓風機、集塵部等的本體部的一部分形成為從行進輪的旋轉軸方向觀察時比行進輪的外形小,從而能夠進行以行進輪為中心的本體部的反轉(擺動),提高了在狹窄位置處的方向轉換等操作性。在該構成中,在使本體部反轉了的情況下,期望避免從本體部突出的軟管體的基端側與地板接觸而損傷。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國際公開第2016/092256號
發明內容
發明將要解決的課題
本發明將要解決的課題在于,提供一種在本體部的擺動時軟管體難以與地板接觸的電動吸塵器。
用于解決課題的手段
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器具有吸塵器本體、軟管體、連接體、以及支承部件。吸塵器本體具備行進輪和本體部。本體部被設為能夠相對于包含行進輪的旋轉軸的鉛垂面在遍及一側與另一側的范圍內擺動。連接體將軟管體的一端側連接于本體部。支承部件相對于連接體分別設于本體部的擺動一方向側的位置與擺動另一方向側的位置。這些支承部件通過與地板的接觸而在軟管體的一端側與地板非接觸的位置規定本體部的各擺動端。
發明的效果:根據上述的構成,在本體部的擺動時確保軟管體距地板的高度而使軟管體的下部難以與地板接觸,另外,難以因軟管體的下部與地板的接觸導致軟管體的基端被向上方按壓進而軟管體的基端碰到連接體而變形、或軟管體的基端側的下部在吸塵器本體的行進時摩擦地板,難以損傷軟管體。
附圖說明
圖1是表示一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器的吸塵器本體向一個方向擺動后的狀態的側視圖。
圖2是表示該電動吸塵器的吸塵器本體向另一方向擺動后的狀態的側視圖。
圖3是表示該電動吸塵器的剖面圖。
圖4是表示該電動吸塵器的吸塵器本體與軟管體的連接部分的立體圖。
圖5是表示該電動吸塵器的收納作業的立體圖。
圖6是表示該電動吸塵器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參照附圖對一實施方式的構成進行說明。
在圖6中,11表示電動吸塵器。該電動吸塵器11具備吸塵器本體13。另外,該電動吸塵器11具備集塵部14。而且,該電動吸塵器11具備作為吸引源的電動鼓風機15。另外,該電動吸塵器11具備未圖示的電源部。而且,該電動吸塵器11具備未圖示的控制部。另外,該電動吸塵器11具備作為設定部的設定按鈕20。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電動吸塵器11是具備相對于能夠在作為被吸塵面的地面上行進的吸塵器本體13能夠裝卸的風路體22的臥式的電動吸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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