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無需前攝像頭的全面屏手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822255773.0 | 申請日: | 2018-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184641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30 |
| 發明(設計)人: | 劉栿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B32B17/00;B32B1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湯東鳳 |
| 地址: | 343700 ***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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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機 蓋板 攝像頭 本實用新型 四層結構 光學膠 貼合 顯示屏安裝 表面鍍鋁 復合組件 鏡面玻璃 鏡面效果 手機正面 背光板 攝像孔 識別度 貼合膜 聽筒孔 頂面 前置 人臉 顯示屏 額頭 玻璃 實物 |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無需前攝像頭的全面屏手機,包括手機,所述手機正面設有全面顯示屏;所述手機頂面設有LED閃光燈和聽筒孔;所述手機包括四層結構,所述四層結構從左至右分別為蓋板,貼合膜,復合組件、背光板;本實用新型手機可以取消前置攝像頭,顯示屏安裝由原先的貼合普通光學膠改為表面鍍鋁光學膠對蓋板和玻璃進行貼合,以達到鏡面效果,蓋板無需攝像孔,蓋板額頭可以取消;鏡面玻璃實物或人臉效果更真實,識別度更高。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無需前攝像頭的全面屏手機。
背景技術
傳統移動設備如手機,其屏幕正面都包括前置攝像頭和聽筒,這使得手機屏幕占比減小,攝像效果較差,而且有的手機蓋板上還設有攝像孔,破壞了美觀性。各大手機廠商都在研究全面屏實現方案,但是還沒有提出一種可以實現移動設備正面完全是屏幕的方案。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無需前攝像頭的全面屏手機。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無需前攝像頭的全面屏手機,包括手機,所述手機正面設有全面顯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頂面設有LED閃光燈和聽筒孔;
所述手機包括四層結構,所述四層結構從左至右分別為蓋板,貼合膜,復合組件、背光板;
所述貼合膜粘貼在蓋板的背面,所述復合組件包括玻璃和偏光片,所述玻璃正反面都粘固有偏光片,其粘接為一個整體且設置在貼合膜背面,所述背光板設置在玻璃遠離貼合膜的一側。
進一步的,所述LED閃光燈設在蓋板頂面且設有兩個。
進一步的,所述聽筒孔設在兩個LED閃光燈之間。
進一步的,所述貼合膜表面鍍鋁,其為表面鍍鋁貼合膜。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在實用新型中的手機可以取消前置攝像頭,顯示屏安裝由原先的貼合普通光學膠改為表面鍍鋁光學膠對蓋板和玻璃進行貼合,以達到鏡面效果,蓋板無需攝像孔,蓋板額頭可以取消;鏡面玻璃實物或人臉效果更真實,識別度更高。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無需前攝像頭的全面屏手機正面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無需前攝像頭的全面屏手機側面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無需前攝像頭的全面屏手機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中:手機1,LED閃光燈11,聽筒孔12,蓋板2,貼合膜3,復合組件4,玻璃41,偏光片42,背光板5。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一種無需前攝像頭的全面屏手機,包括手機1,所述手機1正面設有全面顯示屏;所述手機1頂面設有LED閃光燈11和聽筒孔12;
所述手機1包括四層結構(參照圖2-3的結構),所述四層結構從左至右分別為蓋板2,貼合膜3,復合組件4、背光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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