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2210563.X | 申請日: | 2018-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134470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9 |
| 發明(設計)人: | 曾贊堅;張洲川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唐雙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屏 攝像頭組件 驅動組件 殼體 電子裝置 可移動地設置 顯示屏連接 顯示屏拼接 大顯示屏 顯示屏蓋 預設功能 正對設置 屏顯示 上移動 錯開 拼接 驅動 移動 申請 | ||
本申請提供了一種電子裝置,其包括殼體、第一顯示屏、攝像頭組件、第二顯示屏及驅動組件,第一顯示屏蓋設于殼體的一側并開設有缺口,攝像頭組件固定于殼體并與缺口正對設置,第二顯示屏可移動地設置于第一顯示屏與殼體之間,驅動組件與第二顯示屏連接并用于驅動第二顯示屏先后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移動。在不使用攝像頭組件時,驅動組件使得第二顯示屏移動至缺口,并與第一顯示屏位于同一平面以拼接組成完整的大顯示屏,從而使得電子裝置實現全面屏顯示。在使用攝像頭組件時,驅動組件使得第二顯示屏至少部分與攝像頭組件錯開,以使得攝像頭組件能夠實現預設功能,并在使用完畢后再次使得第二顯示屏與第一顯示屏拼接,從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面屏。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電子設備的技術領域,具體是涉及一種電子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電子設備(例如智能手機)的不斷發展革新,全面屏已成為新的流行趨勢。然而,為了便于電子設備實現用戶自拍、支付、面部識別等功能,常常需要在電子設備上(例如顯示屏)設置前置攝像頭,由于前置攝像頭需要占據顯示屏的一定空間,導致電子設備無法實現真正的全面屏顯示。
實用新型內容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子裝置,包括殼體、第一顯示屏、攝像頭組件、第二顯示屏及驅動組件;第一顯示屏蓋設固定于殼體的一側,第一顯示屏開設有缺口;攝像頭組件固定于殼體,并與缺口正對設置;第二顯示屏可移動地設置于第一顯示屏與殼體之間;驅動組件設置于第一顯示屏與殼體之間,且驅動組件與第二顯示屏連接,用于驅動第二顯示屏先后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移動,以使得第二顯示屏移動至缺口,并與第一顯示屏位于同一平面,或使得第二顯示屏至少部分與攝像頭組件錯開,以使得攝像頭組件能夠實現預設功能;第一方向與第一顯示屏的所在平面平行,第二方向與第一方向垂直。
本申請的有益效果是:區別于現有技術的情況,本申請提供的電子裝置包括殼體、第一顯示屏、攝像頭組件、第二顯示屏及驅動組件,第一顯示屏蓋設固定于殼體的一側并開設有缺口,攝像頭組件固定于殼體并與缺口正對設置,第二顯示屏可移動地設置于第一顯示屏與殼體之間,驅動組件設置于第一顯示屏與殼體之間并與第二顯示屏連接,驅動組件用于驅動第二顯示屏先后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移動,以使得第二顯示屏移動至缺口,并與第一顯示屏位于同一平面,從而電子裝置實現全面屏顯示,或使得第二顯示屏至少部分與攝像頭組件錯開,第二顯示屏不會遮擋攝像頭組件的光通道,從而使得攝像頭組件能夠實現預設功能,例如前置拍攝。
采用以上結構,在一般狀態下,即不使用攝像頭組件時,第二顯示屏填充于第一顯示屏的缺口中,以與第一顯示屏拼接組成完整的大顯示屏,且第二顯示屏與第一顯示屏位于同一平面。在需要使用攝像頭組件時,驅動組件驅動第二顯示屏至少部分與攝像頭組件錯開,使得攝像頭組件至少部分裸露實現預設功能,例如前置拍攝,并在攝像頭組件使用前置拍攝功能完畢之后,驅動組件再次驅動第二顯示屏移動至缺口,使得第二顯示屏與第一顯示屏拼接組成完整的大顯示屏,進一步擴大屏占比,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面屏。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申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申請提供的電子裝置第一實施例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第一顯示屏的正面示意圖;
圖3是圖1中驅動組件驅動第二顯示屏一實施方式的示意圖;
圖4至圖5是圖1中驅動組件驅動第二顯示屏一實施方式的過程示意圖;
圖6至圖8是圖1中驅動組件驅動第二顯示屏另一實施方式的過程示意圖;
圖9至圖11是圖1中驅動組件驅動第二顯示屏又一實施方式的過程示意圖;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未經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22210563.X/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