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內撐式自適應竹筒去青支撐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822149868.4 | 申請日: | 2018-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466378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08 |
| 發明(設計)人: | 殷紅蓮;馬晨波;涂橋安;何斌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林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B27J1/00 | 分類號: | B27J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0037 ***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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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心軸 竹筒 心軸 空心支承軸 支撐機構 長槽 長銷 短槽 去青 通孔 內撐式 自適應 擋銷 裝入 推桿 停止移動 縮回 連桿座 懸臂端 搖桿座 中心孔 伸入 推件 壓簧 搖桿 有壓 張開 穿過 移動 | ||
1.一種內撐式自適應竹筒去青支撐機構,包括空心支承軸I(1-1)、空心支承軸II(1-2)、空心軸(2)、推件(3)、擋銷(4)、壓簧I(5)、從動鏈輪(7)、長銷(8)、心軸(9)、搖桿座(10)、銷軸I(11)、搖桿(12)、銷軸II(13)、連桿座(14)、連桿(15)、銷軸III(16)、軸用彈性擋圈(17)、短銷(18)、壓簧II(19),其特征是:空心支承軸I(1-1)和空心支承軸II(1-2)分別由兩個滾動軸承支撐,其懸臂伸出端各開有一個長槽,空心支承軸I(1-1)上裝有一個從動鏈輪(7);兩根空心軸(2)穿過兩端軸承端蓋,分別置于空心支承軸I(1-1)和空心支承軸II(1-2)的孔中,每根空心軸(2)的前端加工成階梯狀,其中部有一通孔,通孔前面分別開有短槽I和短槽II,空心軸(2)中心孔前端裝有心軸(9),擋銷(4)裝入空心軸(2)中部的通孔中,兩根長銷(8)穿過心軸(9)上的通孔和空心軸(2)上的短槽1分別伸入到空心支承軸I(1-1)和空心支承軸II(1-2)的長槽中;在擋銷(4)和心軸(9)尾部之間設置一壓簧I(5),空心軸(2)的前端裝有搖桿座(10),在搖桿座(10)與空心軸軸肩之間裝有壓簧II(19),每根心軸(9)前端分別裝有連桿座(14),三個搖桿(12)用三根銷軸I(11)分別鉸接在搖桿座(10)上,三個連桿(15)兩頭分別用銷軸II(13)和銷軸III(16)鉸接在搖桿(12)和連桿座(14)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撐式自適應竹筒去青支撐機構,其特征是:推件(3)的行程為H,空心支承軸I(1-1)和空心支承軸II(1-2)懸臂伸出端的槽長為X1,長銷(8)的直徑為D1,短銷(18)的直徑為D2,空心軸(2)上的短槽I長為X2+D1、短槽II長為X4+D2,內撐式自適應竹筒去青支撐機構支撐住竹筒后,直到推件(3)行程結束時,長銷(8)與空心軸(2)上短槽I邊沿之間的距離由X2減小至X3,三個搖桿(12)支撐最小直徑竹筒時,空心軸(2)相對于搖桿座(10)移動的距離為最大,此時,短銷(18)與空心軸(2)上短槽II邊沿之間的距離由X4減小至X5,其中X3>0和X5>0即可,H=X1+X2-X3。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撐式自適應竹筒去青支撐機構,其特征是:空心支承軸I(1-1)和空心支承軸II(1-2)與兩根空心軸(2)、空心軸(2)和心軸(9)、搖桿座(10)與空心軸(2)之間均為間隙配合;擋銷(4)與空心軸(2)中部的通孔之間和長銷(8)與心軸(9)之間采用過盈配合,長銷(8)與空心軸(2)上的短槽I、空心支承軸I(1-1)和空心支承軸II(1-2)懸臂伸出端上的長槽分別為間隙配合;短銷(18)與搖桿座(10)之間為過盈配合,與空心軸(2)上的短槽II為間隙配合。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撐式自適應竹筒去青支撐機構,其特征是:帶動空心軸(2)移動的推件(3)采用直線電機或汽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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