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立式噴涂前處理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2139714.7 | 申請日: | 2018-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531367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25 |
| 發明(設計)人: | 馮海平;馮杰文;夏小奎;馮偉權;韋萬雄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堅美鋁型材廠(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堅美鋁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5D3/10 | 分類號: | B05D3/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名華博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53 | 代理人: | 李冬梅;苗源 |
| 地址: | 528231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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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液體回收槽 傳送裝置 接液盒 隔板 前處理裝置 立式噴涂 本實用新型 噴淋裝置 鋁型材 掛件 子槽 化學處理劑 槽口位置 傳送方向 出液口 前處理 吊掛 噴淋 承接 污染 | ||
1.一種立式噴涂前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式噴涂槽防污前處理裝置包括傳送裝置(1)、液體回收槽(2)、接液盒(3)和至少一個噴淋裝置(4),
所述傳送裝置(1)用于吊掛掛件(5),所述噴淋裝置(4)沿著所述傳送裝置(1)上方排列,所述液體回收槽設在所述傳送裝置的掛件(5)的下方,所述接液盒(3)安裝在所述液體回收槽(2)的槽口位置;
所述液體回收槽(2)包括若干個隔板(21),若干個所述隔板(21)將液體回收槽(2)分為若干個子槽(22),所述接液盒(3)位于所述隔板(21)的上方,所述接液盒(3)的出液口與所述傳送裝置(1)的傳送方向逆向設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噴涂前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液盒(3)的長度(h),所述接液盒(3)與所述掛件(5)間的距離(H),
其中,h:H=1:1.5~3。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噴涂前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液盒(3)包括主板(31)、第一擋液板(32)、第二擋液板(33)和第三擋液板(34),所述主板(31)與所述液體回收槽(2)的槽口同寬,所述主板(31)與所述第一擋液板(32)形成第一預定角度(α),所述主板(31)與所述第二擋液板(33)形成第二預定角度(β),所述第三擋液板(34)分別與所述主板(31)、所述第一擋液板(32)和所述第二擋液板(33)連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立式噴涂前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定角度(α)為45~150度,所述第二預定角度(β)為45~150度。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立式噴涂前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定角度(α)與所述第二預定角度(β)相等。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立式噴涂前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板(31)、所述第一擋液板(32)、所述第二擋液板(33)和所述第三擋液板任意一個為曲面。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立式噴涂前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擋液板(32)和所述第二擋液板(33)為可伸縮調節結構。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立式噴涂前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板(31)的長度為10~50cm,所述第一擋液板(32)的長度為5~20cm,所述第二擋液板(33)的長度為5~20cm,所述第三擋液板(34)的長度為5~20cm。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立式噴涂前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擋液板(32)、所述第二擋液板(33)和所述第三擋液板(34)的長度均相等。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噴涂前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子槽(22)分別位于所述噴淋裝置(4)的下方,所述接液盒(3)位于所述兩個相鄰噴淋裝置(4)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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