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智能收費亭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22103963.0 | 申請日: | 2018-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228129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9 |
| 發(fā)明(設計)人: | 吳奎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安徽博斯達市政設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H1/12 | 分類號: | E04H1/12;E01F13/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11616 | 代理人: | 王勇 |
| 地址: | 230000 安***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收費亭 底座 內(nèi)部設置 防水盒 埋地箱 本實用新型 光伏電池板 側(cè)面設置 頂部安裝 推桿電機 支撐柱 防突 有效防止車輛 蓄電池 節(jié)能效果好 頂部設置 內(nèi)部安裝 智能 安裝架 固定軸 連接桿 輸出軸 外框架 支撐桿 | ||
1.一種智能收費亭,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內(nèi)部設置有蓄電池(2),且底座(1)的頂部安裝有收費亭本體(3),所述收費亭本體(3)的頂部設置有光伏電池板(4),所述底座(1)的兩側(cè)均固定連接有埋地箱(5),所述埋地箱(5)的內(nèi)部設置有防水盒(6),且防水盒(6)的內(nèi)部安裝有推桿電機(7),所述推桿電機(7)的輸出軸上固定連接有連接桿(8),所述防水盒(6)的側(cè)面設置有安裝架(9),所述埋地箱(5)的頂部安裝有防突機構(gòu)(10),所述光伏電池板(4)的內(nèi)部設置有支撐柱(11),且支撐柱(11)的側(cè)面設置有若干支撐桿(12),所述防突機構(gòu)(10)包括外框架(13)與第一固定軸(14),所述外框架(13)與第一固定軸(14)之間固定連接有若干第一支撐架(15),所述第一固定軸(14)的外側(cè)活動套接有若干套環(huán)(16),所述干套環(huán)(16)的側(cè)面固定有連接軸(17),所述連接軸(17)的一端固定有刺頭(18),所述連接桿(8)遠離推桿電機(7)輸出軸的一端安裝有連接板(20),且連接板(20)的兩端上側(cè)均固定有第二支撐架(21),所述連接軸(17)的內(nèi)部開設有通孔(22),所述第二支撐架(21)的頂部安裝有第二固定軸(19)。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收費亭,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盒(6)通過安裝架(9)固定在埋地箱(5)的內(nèi)部,所述推桿電機(7)的輸出軸軸向向下。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收費亭,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伏電池板(4)呈圓錐形設置,且光伏電池板(4)通過支撐桿(12)安裝在支撐柱(11)上,所述支撐柱(11)固定在收費亭本體(3)的頂部。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收費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軸(14)安裝在外框架(13)上,所述第二固定軸(19)貫穿通孔(22),所述連接軸(17)通過第二固定軸(19)活動安裝在第二支撐架(21)上。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收費亭,其特征在于,所述埋地箱(5)的一端通過管道與下水道相連通,所述防突機構(gòu)(10)的外表面噴涂有防銹涂層。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收費亭,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伏電池板(4)的輸出端與蓄電池(2)的輸入端電性連接,且蓄電池(2)的輸出端與推桿電機(7)的輸入端電性連接,所述推桿電機(7)的型號為YNT-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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