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金屬鑄件加工用拋光裝置有效
【權利要求書】:
1.一種金屬鑄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包括機體(1)和底座(7),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1)的一側外壁上鑲嵌有顯示屏(3)與控制面板(4),所述機體(1)安裝在底座(7)的頂部,所述機體(1)的內部安裝有驅動電機(8),所述驅動電機(8)通過轉軸穿過并延伸至機體(1)的外部安裝有主連接軸套(12),所述主連接軸套(12)的一側位于機體(1)的外壁上通過轉軸呈上下排列安裝有連接軸套a(11)與連接軸套b(14),所述連接軸套a(11)與連接軸套b(14)的轉軸穿過并延伸機體(1)的外部分別安裝有拋光盤a(2)與拋光盤b(5),所述底座(7)的頂部安裝有金屬鑄件固定器(6),所述底座(7)的底面內壁上安裝有電動推桿(9),所述底座(7)通過驅動轉軸安裝有齒輪(17),且驅動轉軸安裝在外部電機的輸出端上,所述金屬鑄件固定器(6)的底部安裝有齒條(18),所述金屬鑄件固定器(6)的內部螺紋安裝有緊固螺栓(15),所述控制面板(4)的輸出端與驅動電機(8)、外部電機及電動推桿(9)的輸入端電性連接,所述顯示屏(3)及控制面板(4)均與外接電源電性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金屬鑄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軸套a(11)與連接軸套b(14)分別安裝有兩個,所述主連接軸套(12)與連接軸套a(11)及連接軸套b(14)之間通過皮帶(13)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金屬鑄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光盤a(2)上方位于機體(1)的一側外壁上安裝有防護罩(1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金屬鑄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軸套a(11)與連接軸套b(14)的直徑一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金屬鑄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1)通過固定安裝板與電動推桿(9)的輸出端一端面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金屬鑄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17)與齒條(18)之間通過齒輪嚙合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金屬鑄件加工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螺栓(15)的一端安裝有固定板(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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