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shí)用新型]手持式動力工具和擺動類工具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21996816.4 | 申請日: | 2018-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699020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29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凌齊;王榮;李陽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南京德朔實(shí)業(y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F5/00 | 分類號: | B25F5/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1106 江蘇省南京***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隔振 振動源 手持式動力工具 第一殼體 振動主體 隔振塊 激振力 平行 本實(shí)用新型 第二殼體 零件定義 平面間隔 直接接收 擺動 包圍 支撐 | ||
1.一種手持式動力工具,包括:
振動源,在所述手持式動力工具啟動后產(chǎn)生振動;
第一殼體,用于支撐所述振動源并與所述振動源接觸;
第二殼體,對所述第一殼體至少部分進(jìn)行包圍,所述第二殼體還形成有用于供用戶握持的把手部;
其特征在于:
所述手持式動力工具的所述振動源、第一殼體以及與所述振動源或者所述第一殼體固定連接且能夠直接接收到所述振動源的振動的其它零件定義為振動主體;
所述振動源產(chǎn)生的振動的激振力方向?yàn)镕,所述振動主體定義有與所述激振力方向F平行的第一隔振平和第二隔振平面,所述第一隔振平面和所述第二隔振平面相互平行,所述第一隔振平面上設(shè)有至少一個第一隔振塊,所述第二隔振平面上設(shè)有第二隔振塊;所述第一隔振平面與所述第二隔振平面間隔開一定距離。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振動主體沿垂直于所述第一隔振平面的方向上的長度為L,所述第一隔振平面與所述振動主體的重心之間的沿垂直于所述第一隔振平面的方向上的距離為L1;所述第一隔振平面與所述振動主體的重心之間的沿垂直于所述第一隔振平面的方向上的距離L1與所述振動主體在沿垂直于所述第一隔振平面的方向上的長度L的比值大于等于0且小于等于0.3。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隔振平面與所述第二隔振平面之間間隔開的距離為L2;所述第一隔振平面與所述第二隔振平面之間的沿垂直于所述第一隔振平面的方向上的長度L2與所述振動主體在沿垂直于所述第一隔振平面的方向上的長度L的比值大于等于0.3且小于等于0.7。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振動主體的重心設(shè)置在所述第一隔振平面和所述第二隔振平面之間。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動力工具,其特征在于:
至少部分所述第一隔振塊或者所述第二隔振塊設(shè)置在所述把手部內(nèi)。
6.一種擺動類工具,包括:
振動源,在所述擺動類工具啟動后產(chǎn)生振動;
第一殼體,用于支撐所述振動源并與所述振動源接觸;
第二殼體,對所述第一殼體至少部分進(jìn)行包圍,所述第二殼體還形成有用于供用戶握持的把手部;
其中,所述擺動類工具的所述振動源、第一殼體以及與所述振動源或者所述第一殼體固定連接且能夠直接接收到所述振動源的振動的其它零件定義為振動主體;
所述振動源產(chǎn)生的振動的激振力方向?yàn)镕,所述振動主體定義有與所述激振力方向F平行的第一隔振平和第二隔振平面,所述第一隔振平面和所述第二隔振平面相互平行,所述第一隔振平面上設(shè)有至少一個第一隔振塊,所述第二隔振平面上設(shè)有第二隔振塊;所述第一隔振平面與所述第二隔振平面間隔開一定距離。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擺動類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振動主體沿垂直于所述第一隔振平面的方向上的長度為L,所述第一隔振平面與所述振動主體的重心之間的沿垂直于所述第一隔振平面的方向上的距離為L1;所述第一隔振平面與所述振動主體的重心之間的沿垂直于所述第一隔振平面的方向上的距離L1與所述振動主體在沿垂直于所述第一隔振平面的方向上的長度L的比值大于等于0且小于等于0.3。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擺動類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隔振平面與所述第二隔振平面之間間隔開的距離為L2;所述第一隔振平面與所述第二隔振平面之間的沿垂直于所述第一隔振平面的方向上的長度L2與所述振動主體在沿垂直于所述第一隔振平面的方向上的長度L的比值大于等于0.3且小于等于0.7。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擺動類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振動主體的重心設(shè)置在所述第一隔振平面和所述第二隔振平面之間。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擺動類工具,其特征在于:
至少部分所述第一隔振塊或者所述第二隔振塊設(shè)置在所述把手部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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