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玩具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962837.4 | 申請日: | 2018-1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204650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6 |
| 發明(設計)人: | 張嘯吟;曹碩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米糖文化創意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動軟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3H18/02 | 分類號: | A63H18/02;A63H33/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 地址: | 101300 北京市順義區臨空經***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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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玩具組件 活動主體 定位部 主體部 軌道 組裝 讀取 電子標識 感應模組 軌道運動 認知能力 益智性 模組 受控 關聯 事物 | ||
1.一種玩具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軌道,包括至少一個定位部,每個所述定位部設置有對應的電子標識;
活動主體,包括主體部和組裝于所述主體部上的感應模組和特效模組;所述主體部可動的組裝于所述軌道,所述感應模組分別與所述特效模組和所述電子標識關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包括至少兩個所述定位部;所述特效模組包括多個特效單元,每個所述定位部的所述電子標識與至少一個所述特效單元關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玩具組件,其特征在于,任意兩個所述定位部的所述電子標識對應的所述特效單元不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特效模組包括聲控模組和光控模組中至少之一。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外部控制件,所述外部控制件與所述特效模組關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玩具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控制件包括手機。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個造型裝飾件,所述造型裝飾件與所述軌道組裝配合,且與所述定位部的位置一一對應。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玩具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造型裝飾件組裝于所述軌道上,且包括匹配于所述活動主體的中空通道。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玩具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造型裝飾件設置在偏離所述軌道的一側。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應模組為IC芯片和FRID標簽中的一個,所述電子標識為IC芯片和FRID標簽中的另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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