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嬰兒臍疝包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951722.5 | 申請日: | 2018-1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899722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07 |
| 發明(設計)人: | 李春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春霞 |
| 主分類號: | A61F5/24 | 分類號: | A61F5/24 |
| 代理公司: | 44284 東莞市科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王勇剛 |
| 地址: | 528000 廣東省禪***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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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底板 內芯 本實用新型 外膜 封閉連接 突起形狀 嬰兒臍疝 制作工藝 椎體形狀 膠布 臍疝 紗布 簡易 嬰兒 |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嬰兒臍疝包,包括底板、內芯和外膜,所述內芯設置在所述底板上,所述外膜將所述內芯和底板封閉連接形成一個底部面積大于頂部面積的突起形狀。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椎體形狀能夠與嬰兒的肚臍眼很好的結合,便于臍疝包的位置固定;通過運用紗布、膠布等簡易材料,制作工藝簡單,成本低。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醫療保健器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嬰兒臍疝包。
背景技術
臍疝是新生兒和嬰兒時期,由于臍帶脫落后,臍部瘢痕區由于胎兒階段從腹壁穿過,本身是腹壁一先天性薄弱處,又因為在嬰兒期兩側腹肌未完全在中線合攏留有缺損,在醫學上稱為臍環,所以當因哭鬧過多、咳嗽、腹瀉等促使腹腔內牙增高時,便會導致腹腔內特別是小腸連同腹膜腹壁皮膚一起由臍部逐漸向外頂出,形成臍疝。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有效治療嬰兒臍疝的臍疝包。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嬰兒臍疝包,包括底板、內芯和外膜,所述內芯設置在所述底板上,所述外膜將所述內芯和底板封閉連接形成一個底部面積大于頂部面積的凸起形狀,所述內芯為由大到小的圓形紗布堆疊形成。
優選的,所述底板為圓形底板。
優選的,所述圓形底板的直徑等于臍疝的直徑。
優選的,所述內芯堆疊形成椎體狀。
優選的,所述底板外圍設置有膠布將外膜密封。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設置椎體形狀能夠與嬰兒的肚臍眼很好的結合,便于臍疝包的位置固定;通過運用紗布、膠布等簡易材料,制作工藝簡單,成本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板,2.內芯,3.外膜,4.膠布。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需要說明,若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諸如上、下、左、右、前、后……),則該方向性指示僅用于解釋在某一特定姿態(如附圖所示)下各部件之間的相對位置關系、運動情況等,如果該特定姿態發生改變時,則該方向性指示也相應地隨之改變。
另外,若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則該“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其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另外,各個實施例之間的技術方案可以相互結合,但是必須是以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基礎,當技術方案的結合出現相互矛盾或無法實現時應當認為這種技術方案的結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實用新型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
如圖1所示,嬰兒臍疝包,包括底板1、內芯2和外膜3,所述內芯2設置在所述底板上,所述外膜3將所述內芯2和底板1封閉連接形成一個底部面積大于頂部面積的凸起形狀,所述底板1外圍設置有膠布4將外膜3密封,所述內芯2為由大到小的圓形紗布堆疊形成,所述內芯2堆疊形成椎體狀。這樣使臍疝包的形狀與肚臍眼的形狀相近,便于臍疝包與肚臍眼結合,方便治療。
作為一種優選的實施例,所述底板1為圓形底板,所述圓形底板 1的直徑等于臍疝的直徑,這樣設置可以使得臍疝包將臍疝壓進嬰兒肚臍眼時更好的與嬰兒的肚臍結合,防止疝氣泄露,方便對于臍疝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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