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河道保潔船用下沉式前采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900389.5 | 申請日: | 2018-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128974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9 |
| 發明(設計)人: | 王月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E02B15/10 | 分類號: | E02B15/10;B63B35/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眾合誠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6 | 代理人: | 文芳 |
| 地址: | 100101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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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采收 采收裝置 河道保潔船 下沉式 水面漂浮物 敞口結構 漂浮物 漏水孔 前部 申請 | ||
1.一種河道保潔船用下沉式前采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對水面漂浮物進行采收的采收扇(1)和對采收到的所述水面漂浮物進行集中存放的采收倉(2),所述采收扇(1)的前部為敞口結構,所述采收倉(2)設置在所述采收扇(1)的后部,所述采收倉(2)的內部與所述采收扇(1)的敞口結構相連通,所述采收扇(1)和所述采收倉(2)上均開設有若干漏水孔(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道保潔船用下沉式前采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收扇(1)包括底板(101)、設置在所述底板(101)后部的背板(103)和設置在所述底板兩側的側板(102),所述底板(101)、所述背板(103)和所述側板(102)上均開設有若干漏水孔(4),所述背板(103)的底部與所述底板(101)的后部邊緣連接,所述側板(102)的后部和底部與對應的背板(103)的側邊緣和底板(101)的側邊緣連接,側板(102)與所述底板(101)之間相互垂直,所述背板(103)與所述底板(101)之間相互垂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河道保潔船用下沉式前采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收扇(1)的前部為向外側延伸擴大的敞口結構,所述敞口結構的兩側向外側擴大的角度均大于等于25°。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河道保潔船用下沉式前采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01)為梯形結構,所述若干漏水孔(4)在所述底板(101)上呈梯形分布,所述底板(101)上的所述若干漏水孔(4)為長方形通孔,所述底板(101)上的所述若干漏水孔(4)的寬邊的長度小于等于5cm。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河道保潔船用下沉式前采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收倉(2)包括倉體(201)和倉蓋(202),所述倉蓋(202)可打開、可鎖死的安裝在所述背板(103)的外壁上,所述倉體(201)和所述倉蓋(202)上均開設有若干漏水孔(4)。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河道保潔船用下沉式前采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倉體(201)為長方體形結構,所述倉蓋(202)設置在所述倉體(201)的頂部,所述倉蓋(202)的一側邊緣通過合頁與所述背板(103)鉸接,所述倉蓋(202)的另一側邊緣與所述倉體(201)之間設置有用于鎖死所述倉蓋(202)的插銷。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河道保潔船用下沉式前采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倉體(201)的高度與所述采收扇(1)的高度的比值小于1:2。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河道保潔船用下沉式前采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103)、所述側板(102)、所述倉體(201)和所述倉蓋(202)上的所述若干漏水孔(4)為長方形通孔,所述背板(103)、所述側板(102)、所述倉體(201)和所述倉蓋(202)上的所述若干漏水孔(4)的寬邊與長邊的比值大于1:6,且小于1:3,所述背板(103)、所述側板(102)、所述倉體(201)和所述倉蓋(202)上的所述若干漏水孔(4)的寬邊的長度小于等于7cm。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道保潔船用下沉式前采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河道保潔船用下沉式前采收裝置還包括采收支架(3),所述采收支架(3)的一端與所述采收扇(1)的外壁頂部連接,所述采收支架(3)的另一端可固定于保潔船的船體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河道保潔船用下沉式前采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收支架(3)與所述采收扇(1)之間連接位置的夾角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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