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執手鎖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834557.5 | 申請日: | 2018-1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289385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10 |
| 發明(設計)人: | 傅海;柳飛揚 | 申請(專利權)人: | 派閣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B3/00 | 分類號: | E05B3/00;E05B41/00 |
| 代理公司: | 廣東德而賽律師事務所 44322 | 代理人: | 葉秀進 |
| 地址: | 中國香港新界屯門管*** | 國省代碼: | 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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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執手鎖具 | ||
1.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包括鎖具處于非反鎖狀態時且在初始位置可正向轉動開鎖的外執手,還包括在初始位置可反向轉動并驅動外執手反向轉動至反鎖位置并保持反鎖位置以提示鎖具處于反鎖狀態的內執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具處于反鎖狀態時,所述外執手處于反鎖位置且不能解鎖鎖具,所述內執手處于反鎖位置且能解鎖鎖具。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具處于初始狀態時,所述外執手和內執手均能正向轉動而解鎖鎖具;
所述鎖具處于初始狀態時,所述外執手不能反向轉動,且所述內執手可反向轉動并帶動外執手反向轉動并使鎖具切換至反鎖狀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鎖位置為上提并轉動外執手或內執手設定角度后的位置,所述設定角度在45度至180度之間。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執手連接有主動輪,所述外執手連接有被動輪,當所述內執手于初始位置反向轉動至反鎖位置時帶動所述外執手同步反向轉動至反鎖位置并使所述外執手保持反鎖位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執手或/和所述主動輪連接有解鎖桿,所述解鎖桿連接有鎖體,所述鎖體包括可由所述解鎖桿驅動的鎖舌。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執手連接有內蓋圈;且/或,所述外執手連接有外蓋圈。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蓋圈或/和所述外蓋圈設置有外反鎖限位結構和外解鎖限位結構;
所述主動輪設置有于初始位置反轉時可以驅動卡位結構脫離所述外反鎖限位結構的第一解鎖結構和于反鎖位置正轉時可以驅動所述卡位結構脫離所述外解鎖限位結構的第二解鎖結構。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解鎖結構為第一解鎖槽,所述第二解鎖結構為第二解鎖槽,所述第一解鎖槽和第二解鎖槽相交,所述卡位結構具有伸入所述第一解鎖槽、第二解鎖槽且在第一解鎖槽、第二解鎖槽中滑動的拔桿。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解鎖槽的中心線、第二解鎖槽的中心線呈V字形或X字形。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解鎖槽、第二解鎖槽呈腰形或條形。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位結構包括滑動連接于所述被動輪的卡銷和抵頂于所述卡銷后端的彈性件,所述拔桿固定連接于或一體連接于所述卡銷。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動輪設置有連通于外側壁的滑槽,所述卡銷滑動連接于所述滑槽,所述卡銷的前端可以滑出所述滑槽的前端并凸出所述被動輪的外側壁;所述卡銷的后端設置有彈簧安裝位,所述彈性件的一端位于所述彈簧安裝位,所述彈性件的另一端抵頂于所述滑槽的后端。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一種執手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拔桿一體連接于所述卡銷的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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