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吸塵設備的地刷及吸塵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775674.9 | 申請日: | 2018-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404638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20 |
| 發明(設計)人: | 陳閃毅;廖泓斌;黃月林;陳勇;任敏;王德旭;李吉;韓雪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9/04 | 分類號: | A47L9/04;A47L5/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訊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593 | 代理人: | 柳興坤;劉馨月 |
| 地址: | 51907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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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地刷 吸塵設備 吸塵口 前蓋 臟物 第二位置 第一位置 清掃結構 清潔部 本實用新型 清潔效果 清潔效率 再次使用 臟物處理 轉動連接 清潔 攪碎 打掃 體內 | ||
1.一種吸塵設備的地刷,其特征在于,包括本體(1)和清潔部(2),所述清潔部(2)包括攪拌結構(21)和清掃結構(22),所述攪拌結構(21)和清掃結構(22)位于所述本體(1)構成的腔體內,所述本體(1)上設置有與所述本體(1)轉動連接的前蓋(3),所述前蓋(3)與所述本體(1)之間形成吸塵口,所述前蓋(3)用于控制吸塵口(5)大小,所述前蓋(3)包括吸塵口(5)較大的第一位置和吸塵口(5)較小的第二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1)上設置有開關裝置(4),用于控制所述前蓋(3)由所述第二位置變為所述第一位置,和/或,用于控制所述前蓋(3)由所述第一位置變為所述第二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地刷,其特征在于,
所述開關裝置(4)與所述前蓋(3)連接,所述本體(1)上設置有用于容置所述開關裝置(4)的容置部(14);和/或,
所述開關裝置(4)的主體構造為板狀結構(41)。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地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前蓋(3)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板狀結構(41)與所述容置部(14)的槽底呈一定夾角。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地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角為30度至60度。
6.根據權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地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蓋(3)構造為弧形板結構,所述攪拌結構(21)構造為柱狀結構,所述弧形板結構與所述攪拌結構(21)相適配,所述前蓋(3)與所述攪拌結構(21) 同軸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地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掃結構(22)構造為柱狀結構,所述清掃結構(22)的半徑為R,所述攪拌結構(21)的半徑為R1,所述弧形板結構為圓弧形,所述弧形板結構的半徑為R2,
所述清掃結構(22)的軸線與所述攪拌結構(21)的軸線的距離大于R+R1;和/或,
所述攪拌結構(21)的軸線與所述弧形板的軸線的距離大于R2-R1;和/或,
所述攪拌結構(21)的軸線與被清潔面的距離大于R-R1。
8.根據權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地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結構(21)包括刀軸(211)和刀片(212),所述刀片(212)沿所述刀軸(211)的軸向在所述刀軸(211)的外表面螺旋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地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地刷還包括傳動組件(6)和驅動裝置(7),所述驅動裝置(7)通過所述傳動組件(6)驅動所述清掃結構(22)和所述攪拌結構(21)運動。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地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組件(6)包括第一傳動組件(61)與第二傳動組件(62),所述第一傳動組件(61)用于連接所述清掃結構(22)與所述驅動裝置(7),所述第二傳動組件(62)用于連接所述清掃結構(22)與所述攪拌結構(21)。
11.一種吸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塵設備包括如權利要求1-10之一所述的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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