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包材剝離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733843.2 | 申請日: | 2018-10-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451865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01 |
| 發明(設計)人: | 徐明;劉洪偉;劉玉茹;張淑麗 | 申請(專利權)人: | 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L3/00 | 分類號: | B01L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朱靜謙 |
| 地址: | 011500 內蒙古自***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材 剝離 容納腔 剝離溶液 剝離腔 剝離器 取樣器 取樣 取出 檢驗 連通 本實用新型 從容納腔 人身安全 限位結構 脫出 稱重 放入 內置 瓶口 瓶體 水中 清洗 阻擋 | ||
1.一種包材剝離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瓶體(1),設有內置剝離溶液的容納腔(11),及與所述容納腔(11)連通的瓶口;
取樣器(2),適于插置于所述容納腔(11)中,包括取樣本體(21),及設于所述取樣本體(21)上的剝離腔(22),所述剝離腔(22)與所述容納腔(11)連通,所述取樣本體(21)上設置有阻擋待剝離包材樣品從所述剝離腔(22)中脫出的限位結構(2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材剝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結構(23)為由所述剝離腔(22)的腔壁向靠近所述剝離腔(22)中心延伸而出的限位凸塊,且所述限位凸塊在所述剝離腔(22)軸向投影的面積小于所述剝離腔(22)的橫截面;所述限位凸塊與所述剝離腔(22)的腔內壁圍成適于容置所述待剝離包材樣品的卡槽(24)。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包材剝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凸塊由所述剝離腔(22)的腔內壁向所述剝離腔(22)中延伸而出。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包材剝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凸塊包括由所述剝離腔(22)的腔內壁沿所述剝離腔(22)的徑向延伸而出的第一限位板(231)。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材剝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樣本體(21)遠離所述瓶口的一端設有進樣口(211),所述剝離腔(22)通過所述進樣口(211)與所述容納腔(11)連通;所述限位結構(23)設于所述進樣口(211)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包材剝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剝離腔(22)的腔壁包括相對設置的長壁側和短壁側,所述進樣口(211)相對于所述剝離腔(22) 的橫截面傾斜地由所述長壁側延伸至所述短壁側。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包材剝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結構(23)設于所述長壁側的端部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材剝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剝離腔(22)的腔壁頂部設有適于連通所述剝離腔(22)與所述容納腔(11)的導流孔,所述導流孔為貫穿所述剝離腔(22)的腔壁的第二通孔(221)。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包材剝離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適于封蓋所述瓶口的瓶蓋(3),所述瓶蓋(3)連接于所述取樣本體(21)遠離所述瓶體(1)底部的一端。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包材剝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樣本體(21)與所述瓶蓋(3)可拆卸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包材剝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瓶蓋(3)包括適于封蓋所述瓶口的蓋板(31),及由所述蓋板(31)沿軸向延伸而出的側板(32);所述側板(32)呈環狀,并與所述蓋板(31)圍成適于容置所述瓶口的凹槽。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21733843.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過濾引流棒
- 下一篇:一種有機化學實驗用分水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