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旋轉式警報燈燈座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671857.6 | 申請日: | 2018-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042271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28 |
| 發明(設計)人: | 姜鑫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歐登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21/00 | 分類號: | F21V21/00;F21V21/30;F21V17/16 |
| 代理公司: | 廣州科峻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445 | 代理人: | 李嘉怡 |
| 地址: | 511400 廣東省廣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底座 球頭柱 內蓋 外蓋 本實用新型 燈座 警報燈 旋轉式 球頭 燈具技術領域 螺栓 調整位置 靈活調整 靈活轉動 生產效率 使用環境 維修難度 裝配難度 緊固 腔體 嵌入 | ||
1.一種旋轉式警報燈燈座,主要包括球頭柱(1)、底座外蓋(2)和底座內蓋(3),其特征在于:所述球頭柱(1)底部設有球頭(11);
所述底座外蓋(2)為內中空結構,頂部內側設有與球頭(11)相匹配的第一球形凹槽(22);所述底座外蓋(2)頂部設有第一U形槽(21),側面設有第二U形槽(23),且所述第一U形槽(21)和第二U形槽(23)相交且相貫通;所述第一U形槽(21)沿豎直方向,所述第二U形槽(23)沿水平方向;
所述底座內蓋(3)頂部設有與球頭(11)相匹配的第二球形凹槽(31);所述底座內蓋(3)側面設有第三U形槽(33);
所述第一U形槽(21)、第二U形槽(23)和第三U形槽(33)的口槽寬度尺寸均與球頭柱(1)直徑相匹配,其中,所述第二U形槽(23)和第三U形槽(33)的口槽朝向相同;
所述底座內蓋(3)固定嵌入在底座外蓋(2)內部,底座內蓋(3)頂面與底座外蓋(2)頂部內側貼合;
所述球頭(11)嵌入在第一球形凹槽(22)與第二球形凹槽(31)組合形成球形腔體,且所述球頭柱(1)可沿第一U形槽(21)、第二U形槽(23)及第三U形槽(33)的口槽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旋轉式警報燈燈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外蓋(2)內側面設有導向條(24);所述導向條(24)的橫截面面積自上而下逐漸變小;所述底座內蓋(3)側面設有與導向條(24)相匹配咬合的導向槽(36)。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旋轉式警報燈燈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外蓋(2)頂部內側設有螺紋孔柱(27)與底座內蓋(3)頂部的定位沉孔(35)相對應,且通過螺栓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旋轉式警報燈燈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外蓋(2)中部內外側面均是錐度為1°的圓錐面,底部設有圓臺(25);所述圓臺(25)底部設有凸臺(26),且所述凸臺(26)內外側面均是錐度為1.5°的圓錐面;所述凸臺(26)側面、第二U形槽(23)的相對側設有矩形開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旋轉式警報燈燈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球頭柱(1)頂部設有第一圓通孔(12),頂部外側面是錐度0.5°的圓錐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旋轉式警報燈燈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球頭柱(1)沿第一U形槽(21)、第二U形槽(23)及第三U形槽(33)的口槽活動的角度為0~90°。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旋轉式警報燈燈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圓臺(25)上設有沉孔,包括第一沉孔(251)、第二沉孔(252)、第三沉孔(253)及第四沉孔(254),所述第二沉孔(252)和第三沉孔(253)至少設有兩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旋轉式警報燈燈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沉孔(251)與第四沉孔(254)相對側設置,第一沉孔(251)與第四沉孔(254)的相連軸線與第二U形槽(23)的開槽方向呈45度角,其中,第四沉孔(254)為“8”字形沉孔。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旋轉式警報燈燈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沉孔(252)和第三沉孔(253)均對稱于第一沉孔(251)與第四沉孔(254)的相連軸線設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廣州市歐登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廣州市歐登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21671857.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防傾斜路燈底座
- 下一篇:一種便于折疊拆裝的燈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