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梯轎頂折疊式安全窗口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664636.6 | 申請日: | 2018-10-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964340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11 |
| 發明(設計)人: | 賀斌;葉宗琰;陸棟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聯合電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1/02 | 分類號: | B66B11/02 |
| 代理公司: | 杭州新源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4 | 代理人: | 李大剛 |
| 地址: | 313009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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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安全窗 合頁 本實用新型 安全窗口 電梯轎頂 折疊式 鉸接軸 轎頂板 轎頂 卡槽 卡凸 占用 |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電梯轎頂折疊式安全窗口,包括設置在轎頂板(5)上的安全窗架(4),安全窗架(4)內設有第一安全窗(2)和第二安全窗(3)、且第一安全窗(2)和第二安全窗(3)經合頁(1)連接;所述合頁(1)包括與第一安全窗連接的第一合頁(11),第一合頁(11)經鉸接軸(12)連接有第二合頁(13)、且第二合頁(13)與第二安全窗(3)連接;所述第一合頁(11)上設有卡凸(14),第二合頁(13)上設有卡槽(15)。本實用新型具有占用轎頂空間較小的優點。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梯轎頂安全窗口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電梯轎頂折疊式安全窗口。
背景技術
電梯轎頂安全窗口是在電梯發生事故或出現故障停車時,用于援救和撤離乘客的轎廂應急性出口。現有電梯轎頂安全窗口按照電梯行業標準,安全窗口大小必須在0.5m×0.35m以上,因此現有電梯轎頂安全窗口的安全窗大小在0.5m×0.35m以上,又由于現有電梯轎頂安全窗口的安全窗一般為上掀式結構,所以現有電梯轎頂安全窗口的安全窗被打開后需占用較大的轎頂空間。
因此,現有的電梯轎頂安全窗口存在占用轎頂空間較大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梯轎頂折疊式安全窗口。本實用新型具有占用轎頂空間較小的優點。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一種電梯轎頂折疊式安全窗口,包括設置在轎頂板上的安全窗架,安全窗架內設有第一安全窗和第二安全窗、且第一安全窗和第二安全窗經合頁連接;所述合頁包括與第一安全窗連接的第一合頁,第一合頁經鉸接軸連接有第二合頁、且第二合頁與第二安全窗連接;所述第一合頁上設有卡凸,第二合頁上設有卡槽。
前述的電梯轎頂折疊式安全窗口中,所述第一合頁的鉸接軸處設有限位板。
前述的電梯轎頂折疊式安全窗口中,所述第一合頁經鉸接孔與鉸接軸的一端連接,鉸接軸的另一端與第二合頁的鉸接孔連接;所述鉸接軸與鉸接孔之間均設有滾珠。
前述的電梯轎頂折疊式安全窗口中,所述鉸接軸上套有降噪套。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通過第一安全窗、合頁和第二安全窗連接成一個可折疊機構,其中第一安全窗和第二安全窗兩塊安全窗,與現有技術的一塊安全窗相比,強度較佳;第一安全窗經合頁與第二安全窗連接,由于合頁為可折疊結構,所以第一安全窗與第二安全窗可折疊、且能根據實際電梯轎頂的情況進行二次甚至三次折疊,這樣既能滿足電梯行業的安全窗開孔大小必須在0.5m×0.35m以上的標準,因此現有的電梯轎頂安全窗打開后占用轎頂的空間較小。
本實用新型的合頁由第一合頁、鉸接軸和第二合頁構成,又由于第一合頁上設有卡凸,第二合頁上設有卡槽,所以在折疊第一安全窗和第二安全窗時,可避免發生第一安全窗和第二安全窗折疊松動的情況。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有占用轎頂空間較小的優點。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合頁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的標記為:1-合頁,2-第一安全窗,3-第二安全窗,4-安全窗架,5-轎頂板,11-第一合頁,12-鉸接軸,13-第二合頁,14-卡凸,15-卡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但并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限制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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