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砂輪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622676.4 | 申請日: | 2018-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913900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31 |
| 發明(設計)人: | 顏炳姜;李偉秋;林一松 | 申請(專利權)人: | 匯專綠色工具有限公司;匯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4D7/14 | 分類號: | B24D7/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周宇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研磨部 砂輪 連桿部 主體部 底面 同軸設置 一端連接 加工效率 相對設置 逐漸增大 連接端 研磨端 頂面 加工 | ||
1.一種砂輪,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研磨部、第二研磨部、第三研磨部和連桿部,其中:
所述第一研磨部包括圓柱形的主體部和分別形成在所述主體部兩端的研磨端及第一連接部;
所述第二研磨部呈圓柱形,所述第二研磨部的直徑小于所述第一研磨部的主體部的直徑,所述第二研磨部的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一研磨部的連接端,且所述第二研磨部與所述第一研磨部同軸設置;
所述第三研磨部具有相對設置的頂面與底面,所述第三研磨部的直徑沿著從所述頂面向所述底面的方向逐漸增大;所述第二研磨部的另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三研磨部的頂面的中央,且所述第三研磨部與所述第二研磨部及所述第一研磨部同軸設置;
所述連桿部呈圓柱形,所述連桿部的直徑與所述第三研磨部的底面直徑相同;所述連桿部的一端與所述第三研磨部的底面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砂輪,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體部形狀為圓柱體;
所述研磨端形狀為半球體,與所述主體部一端固定連接;
所述第一連接部具有相對設置的頂面與底面,所述第一連接部的直徑沿著從所述頂面至所述底面的方向逐漸減小;所述主體部的另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一連接部的頂面的中央,且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主體部及所述研磨端同軸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端的半徑為0.225mm~0.245mm,且所述主體部的半徑、所述第一連接部的頂面半徑都與所述研磨端的半徑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研磨部包括第二連接部和第三連接部,其中,
所述第二連接部和所述第三連接部均具有相對設置的頂面與底面,所述第二連接部的直徑沿著從所述頂面至所述底面的方向逐漸增加,所述第三連接部的直徑沿著從所述頂面至所述底面的方向逐漸增加;
所述第二研磨部的另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二連接部的頂面的中央,所述第二連接部的底面與所述第三連接部的頂面連接,且所述第二連接部與所述第三連接部及所述第二研磨部同軸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研磨部為圓柱體,所述第二研磨部的半徑為0.04mm~0.06mm,且所述第一連接部的底面半徑、所述第二連接部的頂面半徑都與所述第二研磨部的半徑相同。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部包括第一桿柄段和第二桿柄段,其中,
所述第一桿柄段的形狀為圓柱體,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三研磨部的底面的中央;
所述第二桿柄段具有相對設置的頂面與底面,所述第二桿柄段的直徑沿著從所述頂面至所述底面的方向逐漸減小;所述第一桿柄段的另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一桿柄段的頂面的中央,且所述第一桿柄段與所述第二桿柄段及所述第三研磨部同軸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桿柄段的半徑為2.98mm~3.02mm,且所述第三連接部的底面半徑、所述第二桿柄段的頂面半徑都與所述第一桿柄段的半徑相同。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研磨部的軸向長度、所述第二研磨部的軸向長度、所述第三研磨部的軸向長度與所述連桿部的軸向長度滿足以下公式:
a*L=X+Y+Z;
其中,a為預設常系數,其大小為0~1,L為所述連桿部的軸向長度,X為所述第一研磨部的軸向長度,Y為所述第二研磨部的軸向長度,Z為所述第三研磨部的軸向長度。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部的直徑與所述第二研磨部的直徑滿足以下公式:
d=b*D;
其中,b為預設常系數,其大小為0~1,d為所述主體部的直徑,D為所述第二研磨部的直徑。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研磨部、所述第二研磨部和所述第三研磨部的表面均具有鍍砂區域,所述鍍砂區域的鍍砂的目數為300#~600#。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匯專綠色工具有限公司;匯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匯專綠色工具有限公司;匯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21622676.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