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軌道交通機車車輛的智能工具管理系統及智能工具平臺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621151.9 | 申請日: | 2018-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357182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06 |
| 發明(設計)人: | 曹京;苗江偉;鄒彬斌;胡培建;龐龍;周良超;朱洋君;劉建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新聯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G1/00 | 分類號: | G07G1/00;B25H3/02;G06K1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張潤 |
| 地址: | 100044 北京市海淀區高***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工具 管理平臺 管理系統 軌道交通機車 數據接口 本實用新型 工具使用 情況信息 提示操作 有效管理 遺失 檢修 上報 | ||
1.一種軌道交通機車車輛的智能工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設有RFID標簽的工具;
智能工具管理平臺,所述智能工具管理平臺與所述工具相連,用于按照檢修工藝提示操作人員提取和/或操作所述工具,并獲取工具使用情況信息;
數據接口,所述數據接口與所述智能工具管理平臺相連,所述智能工具管理平臺通過所述數據接口上報所述工具使用情況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機車車輛的智能工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使用情況信息包括所述工具使用過程中的數據信息;
所述工具設有通信端口,通過所述通信端口與所述智能工具管理平臺相連,并傳輸所述工具使用過程中的數據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交通機車車輛的智能工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工具管理平臺包括:
預警管理組件,當操作人員未按照所述檢修工藝提取和/或操作所述工具時,所述預警管理組件進行預警提示。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軌道交通機車車輛的智能工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警管理組件包括指示燈,所述指示燈與所述工具一一對應。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軌道交通機車車輛的智能工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工具管理平臺包括:
工具校驗組件,所述工具校驗組件通過所述RFID標簽識別所述工具信息,基于識別的所述工具信息,按照檢修工藝提示操作人員提取和/或操作所述工具。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軌道交通機車車輛的智能工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使用情況信息包括操作人員身份信息;
所述智能工具管理平臺包括:操作人員識別裝置,以識別操作人員的身份,獲取操作人員身份信息,并通過所述數據接口上報所述操作人員身份信息。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軌道交通機車車輛的智能工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使用情況信息包括工具的提取及歸還時間;
所述智能工具管理平臺包括:觸發器,所述觸發器與所述工具連接,當所述工具被提取或歸還時,所述觸發器被觸發,以獲取所述工具的提取及歸還時間,并通過所述數據接口上報工具的提取及歸還時間。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機車車輛的智能工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報修管理組件,所述報修管理組件與所述智能工具管理平臺相連,以通過所述智能工具管理平臺上報工具報修業務。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機車車輛的智能工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接口為無線通信接口。
10.一種智能工具平臺,其特征在于,包括:
工具柜,存放工具;和
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軌道交通機車車輛的智能工具管理系統。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新聯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北京新聯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21621151.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無人值守超市計數裝置
- 下一篇:基于深度學習的商品識別結算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