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AR遙控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543624.8 | 申請日: | 2018-09-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723929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09 |
| 發明(設計)人: | 衛榮杰;房曉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塔普翊海(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28 | 分類號: | H04L12/28;G06F3/01 |
| 代理公司: | 上海碩力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51 | 代理人: | 郭桂峰 |
| 地址: | 201800 上海市嘉***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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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遙控器 指令控制 可穿戴 本實用新型 主體設備 兒童用戶 設備通信 語言能力 語言語義 智能家居 病患 影像 捕捉 | ||
1.一種AR遙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可穿戴AR主體設備和指令控制設備,所述可穿戴AR主體設備和所述指令控制設備通信連接;
所述可穿戴AR主體設備,用于捕捉智能家居的影像;
所述指令控制設備,用于向所述智能家居發送控制指令編碼信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AR遙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指令控制設備包括:
通信設備,與所述可穿戴AR主體設備電連接;
指令發生模塊,與所述通信設備電連接;
所述通信設備,用于向所述智能家居發出控制指令編碼信號。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AR遙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設備包括:紅外發射器、近距離無線通訊器、Wi-Fi模塊、藍牙、ZigBee、Li-Fi模塊和/或Z-Wave模塊。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AR遙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指令發生模塊包括:手勢交互部件、頭瞄部件、眼動跟蹤部件、智慧手套、智慧戒指、語控設備和/或控制手柄。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AR遙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勢交互部件與所述可穿戴AR主體設備電連接,所述手勢交互部件,用于識別手勢指令。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AR遙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語控設備為麥克風和/或揚聲器。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AR遙控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攝像頭,與所述可穿戴AR主體設備電連接,用于獲取周圍環境視場中智能家居的影像。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AR遙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進一步包括:深度攝像頭、RGB攝像頭、TOF攝像頭、魚眼攝像頭和/或廣角攝像頭。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AR遙控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輔助攝像模塊,與所述可穿戴AR主體設備通過所述通信設備通信連接,用于獲取遠距離的所述智能家居的影像。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AR遙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攝像模塊進一步包括:網絡攝像頭、無人機機載攝像頭或者無人車車載攝像頭。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AR遙控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存儲模塊,與所述可穿戴AR主體設備電連接。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AR遙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AR主體設備包括至少一個顯示/投影器和至少一個光學裝置,實像通過所述光學裝置構建,虛像通過所述顯示/投影器在所述光學裝置中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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