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消音器結構、壓縮機及空調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491364.4 | 申請日: | 2018-09-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718879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09 |
| 發明(設計)人: | 康炎平;沈慧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凌達壓縮機有限公司;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4B39/00 | 分類號: | F04B39/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康弘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47 | 代理人: | 尹彥;胡朝陽 |
| 地址: | 5190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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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第一消音腔 消音通道 消音器結構 進氣孔 流出 出氣孔 消音器 壓縮機 空調器 降噪 兩層 反射 依次設置 出氣口 腔壁圍 | ||
1.一種消音器結構,包括:由上至下依次設置的至少兩層消音器,其特征在于,相鄰兩層消音器之間設有第一消音腔(5),所述第一消音腔(5)設有進氣孔和出氣孔(12),所述第一消音腔(5)中位于所述進氣孔和出氣孔(12)之間的腔壁圍成消音通道,氣流沿所述消音通道反射降噪后流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器的數量大于等于3時,上層第一消音腔的進氣孔連通相鄰設于其下方的下層第一消音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最底層的消音器固定在一上法蘭(3)上,所述上法蘭(3)與最底層的消音器圍成第二消音腔(4);所述上法蘭(3)設有與第二消音腔(4)連通的進氣槽(30),所述第二消音腔(4)和相鄰設于其上方的第一消音腔通過進氣孔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法蘭(3)的端面外側還設有與所述第二消音腔(4)連通的出氣槽(3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槽(31)與所述出氣孔(12)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孔(12)與所述出氣槽(31)獨立出氣。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孔(12)單獨出氣或與至少一條出氣槽(31)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4至5任一項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器數量為2,分別為內層消音器(1)和外層消音器(2)。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法蘭(3)上設有穿過所述內層消音器(1)和外層消音器的軸(32),所述內層消音器(1)和外層消音器(2)上分別設有供所述軸(32)穿過的第一中心孔(11)和第二中心孔。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中心孔與所述軸(32)緊配合,所述第一中心孔(11)與所述軸(32)之間設有間距形成進氣孔。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孔(12)設在所述內層消音器(1)與法蘭(3)配合的端面上,且所述出氣孔(12)位于所述出氣槽(31)的正上方。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槽(31)和出氣孔(12)的形狀都為矩形。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孔(12)的寬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出氣槽(31)的寬度。
14.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槽(31)和出氣孔(12)的數量都為兩條以上。
1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槽(31)和出氣孔(12)的數量相等。
16.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消音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槽(31)的寬度在2至7mm之間、深度在1至5mm之間。
17.一種壓縮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16任一項所述的消音器結構。
18.一種空調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壓縮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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