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入體式理療訓練裝置及其尾部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469645.X | 申請日: | 2018-09-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69820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9 |
| 發明(設計)人: | 謝勝昔;張世民;王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微傳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H23/02 | 分類號: | A61H23/02 |
| 代理公司: | 寧波理文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4 | 代理人: | 羅京;孟湘明 |
| 地址: | 201101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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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體式 理療 訓練 裝置 及其 尾部 結構 | ||
1.一尾部結構,其被應用于一入體式理療訓練裝置,其中該入體式理療訓練裝置包括一動作主體以用于被置入一人體腔體內,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尾部結構用于自該動作主體延伸,其中所述尾部結構的自由端具有一充電部以供外接一供電端為該動作主體補充電量,其中該尾部結構包括一延伸件和一外置座,其中所述延伸件的一端被連接于所述外置座和另一端被用于連接該動作主體,其中所述充電部被設置于所述外置座,其中所述充電部包括一充電端口和一充電導線,其中所述充電端口被設置于所述外置座,其中所述充電導線的一端被電連接于所述充電端口和另一端被用于電連接于該動作主體,其中所述充電導線被包裹于所述延伸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尾部結構,其中所述充電端口被直接裸露于所述外置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尾部結構,其中所述外置座包括一殼體和一蓋體,其中所述殼體被固定連接于所述延伸件,其中所述充電端口被設置于所述殼體,其中所述蓋體被設置于所述殼體并封閉所述充電端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尾部結構,其中所述蓋體被過盈配合或者螺接安裝于該殼體。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尾部結構,其中所述蓋體被可拆卸地套裝于所述殼體。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尾部結構,其中所述蓋體包括一封閉件和一連接件,其中所述連接件被連接于所述外置座,其中所述封閉件被可樞轉地連接于所述連接件并封閉所述充電端口。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尾部結構,其中所述蓋體和所述殼體被設置為相互磁吸材料。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尾部結構,其中所述充電端口被設置于所述殼體的頂端或者側面。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所述尾部結構,其中所述延伸件具有至少一收線腔,其中該收線腔連通所述動作主體和所述外置座,以用于收納至少一線體。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尾部結構,其中所述尾部結構還包括至少一加強線,其中所述加強線的兩端被分別固定于所述外置座和所述動作主體。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尾部結構,其中所述尾部結構還包括至少一加強線,其中所述加強線被設置于所述收線腔且兩端被分別固定于所述外置座和所述動作主體。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尾部結構,其中所述加強線的兩端的固定方式被實施為打結、壓鉚或者懸掛。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尾部結構,其中所述尾部結構還包括至少一固定件,其中該固定件被設置于該延伸件的端部。
14.一入體式理療訓練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動作主體,其用于被置入一人體腔體;和
一尾部結構,其中該尾部結構自該動作主體延伸,其中該尾部結構具有一充電部,其中該充電部被電連接于該動作主體以供外接一供電端為該動作主體補充電量,其中該尾部結構包括一延伸件和一外置座,其中所述延伸件的一端被連接于所述外置座和另一端被用于連接該動作主體,其中所述充電部被設置于所述外置座,其中所述充電部包括一充電端口和一充電導線,其中所述充電端口被設置于所述外置座,其中所述充電導線的一端被電連接于所述充電端口和另一端被用于電連接于該動作主體,其中所述充電導線被包裹于所述延伸件。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入體式理療訓練裝置,其中所述充電端口被直接裸露于所述外置座。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入體式理療訓練裝置,其中所述外置座包括一殼體和一蓋體,其中所述殼體被固定連接于所述延伸件,其中所述充電端口被設置于所述殼體,其中所述蓋體被設置于所述殼體并封閉所述充電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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