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燃燒器及燃氣灶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444559.3 | 申請日: | 2018-09-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042360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28 |
| 發明(設計)人: | 林夢;施國生;孫明雪 | 申請(專利權)人: | 佛山市順德區美的洗滌電器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4/02 | 分類號: | F23D14/02;F23D14/46;F23D14/48;F23D14/6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528311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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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定位結構 引射通道 一次空氣腔 噴嘴座 底杯 噴嘴 燃燒器 本實用新型 燃氣灶具 同軸 文丘里效應 連通通道 燃氣噴射 出氣端 側壁 進氣 外凸 保證 | ||
1.一種燃燒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噴嘴座,所述噴嘴座包括第三定位結構,所述噴嘴座開設有通道,所述通道的出氣端用于安裝噴嘴;
底杯,所述底杯內設置有具有文丘里效應的引射通道,所述底杯設置有一次空氣腔體,所述一次空氣腔體開設有一次空氣腔,所述一次空氣腔連通所述通道及所述引射通道,所述一次空氣腔體的側壁向外凸設有第二定位結構,所述第三定位結構與所述第二定位結構連接并從不同的至少兩個方向共同限定所述噴嘴座在所述底杯上的位置以使所述噴嘴與所述引射通道同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兩個方向包括相互垂直的兩個方向。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座包括進氣部和安裝板,所述進氣部開設所述通道,所述安裝板設置在所述進氣部上,所述進氣部形成有第一定位面,所述安裝板的底面形成有第二定位面,所述第一定位面和所述第二定位面構成所述第三定位結構,所述第二定位結構包括第一支撐板和第二支撐板,所述第一支撐板的側面與所述第一定位面接合,所述第二支撐板的頂面與所述第二定位面接合。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板的數量是兩個,所述兩個安裝板分別設置在所述進氣部相背的兩側,所述第二支撐板的數量是兩個,所述第一支撐板連接所述兩個第二支撐板。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板開設有第二安裝槽,所述第二支撐板開設有與所述第二安裝槽對應連通的安裝孔,所述第二安裝槽和所述安裝孔用于供固定件將所述噴嘴座和所述底杯固定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包括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所述第一通道沿所述噴嘴座的進氣方向具有第一進氣中心軸,所述第二通道沿所述噴嘴座的進氣方向具有第二進氣中心軸,所述第一進氣中心軸和所述第二進氣中心軸在所述燃燒器的厚度方向上錯開設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道比所述第二通道更靠近所述噴嘴座的進氣端,所述第一通道的橫截面尺寸大于所述第二通道的橫截面尺寸。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座可拆卸地安裝于所述一次空氣腔體的側壁,所述一次空氣腔的側壁開設有連通所述一次空氣腔的腔體通孔,所述噴嘴座位于所述腔體通孔處且被配置成遮擋或開放所述腔體通孔。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座包括進氣部和凸設在所述進氣部上的擋板,所述進氣部開設有所述通道,所述擋板的高度是可調節的以使所述擋板遮擋或開放所述腔體通孔。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擋板遮擋所述腔體通孔時,所述擋板填充所述腔體通孔。
11.一種燃氣灶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10任一項所述的燃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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