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顯示裝置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436307.6 | 申請日: | 2018-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888834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21 |
| 發明(設計)人: | 張海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00 | 分類號: | 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熊永強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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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蓋板 指紋檢測信號 指紋感應區 信號感應器 顯示裝置 入射 信號發射器 電子設備 反射 邊緣發射 背離 發射 申請 | ||
1.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包括:
蓋板,所述蓋板的一面設置指紋感應區;
用于發射指紋檢測信號的信號發射器,固定于所述蓋板背離所述指紋感應區一側,所述信號發射器能夠以相對所述蓋板傾斜的方向朝所述蓋板的邊緣發射指紋檢測信號,所述蓋板的邊緣能夠將指紋檢測信號反射至所述指紋感應區;及
用于接收指紋檢測信號的信號感應器,固定于所述蓋板遠離所述蓋板入射指紋檢測信號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相對的兩邊緣分別設有第一反射部和第二反射部,所述蓋板設有連接所述第一反射部和所述第二反射部的信號傳導部,所述信號發射器朝所述第一反射部發射指紋檢測信號,所述第一反射部將指紋檢測信號反射至所述信號傳導部,并經所述信號傳導部傳導至所述第二反射部,所述第二反射部將指紋檢測信號反射至所述信號感應器,所述指紋感應區設置于所述信號傳導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還包括信號放大器,所述信號放大器固定于所述蓋板一側,并靠近所述第二反射部,經所述第二反射部將指紋檢測信號放大至所述信號感應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部和所述第二反射部分別設置于所述蓋板相對的兩長邊或相對的兩短邊。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傳導部具有透光區,所述透光區相對的兩邊分別靠近所述第一反射部和所述第二反射部,所述指紋感應區至少覆蓋所述透光區。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部和所述第二反射部分別具有第一傾斜面和第二傾斜面,所述第一傾斜面將所述信號發射器的指紋檢測信號反射至所述信號傳導部內,所述第二傾斜面將指紋檢測信號反射至所述信號感應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的周側具有第一側面、與所述第一側面相對的第二側面、連接所述第一側面的第一圓弧曲面和與所述第一圓弧曲面相對并連接所述第二側面的第二圓弧曲面,所述第一傾斜面連接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一圓弧曲面,所述第二傾斜面連接所述第二側面和所述第二圓弧曲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發射器具有信號發射區域,所述信號發射器在所述信號發射區域內發射指紋檢測信號,所述信號發射區域的面積小于所述指紋檢測信號在所述第一傾斜面上的反射區域面積。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朝向所述信號感應器的一面在周緣附設有邊緣油墨層,所述第一反射部為油墨層,所述第二反射部為油墨層,所述第一反射部呈現的顏色與所述邊緣油墨層呈現的顏色相同,所述第二反射部呈現的顏色與所述邊緣油墨層呈現的顏色相同。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部在所述邊緣油墨層的正投影位于所述邊緣油墨層內,所述第二反射部在所述邊緣油墨層的正投影位于所述邊緣油墨層內。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部在所述邊緣油墨層的正投影距離所述邊緣油墨層的邊緣存在間距。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部在所述邊緣油墨層的正投影距離所述邊緣油墨層的邊緣存在間距。
13.根據權利要求1~12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發射器件為紅外光源、或超聲波發射器、或射頻發射器,所述信號發射器發射紅外光線信號、或超聲波信號、或射頻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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