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分形結構的排氣管天線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421350.5 | 申請日: | 2018-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622950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9 |
| 發明(設計)人: | 卜力;丘培;曾冠龍;邵金華;李長恒;黃文鏗 | 申請(專利權)人: | 京信通信系統(中國)有限公司;京信通信技術(廣州)有限公司;京信通信系統(廣州)有限公司;天津京信通信系統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Q19/17 | 分類號: | H01Q19/17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黃正奇 |
| 地址: | 510663 廣東省廣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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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分形結構 反射板 排氣管 邊墻 天線 天線振子 第一端 一一對應設置 本實用新型 相對設置 隔離度 駐波比 | ||
1.一種具有分形結構的排氣管天線,其特征在于,包括:反射板,所述反射板與近地端相對的一端設有第一端蓋,所述反射板還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側和第二側,所述第一側上設有第一邊墻,所述第二側上設有第二邊墻,所述第一邊墻及所述第二邊墻上均設有與天線振子一一對應設置的第一分形結構;和/或所述第一端蓋上設有與天線振子對應設置的第二分形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分形結構的排氣管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邊墻及所述第二邊墻上均設有與天線振子一一對應設置的第一分形結構,所述第一分形結構設置為分形凹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分形結構的排氣管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邊墻和所述第二邊墻相對所述反射板的高度為H,且H介于天線工作波長的0.12倍到0.18倍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分形結構的排氣管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形凹槽的寬度為B1,且B1介于天線工作波長的0.2倍到0.3倍之間,所述分形凹槽的深度為D1,且D1為H的2/3。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分形結構的排氣管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形凹槽包括第一底壁和相對設置的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所述第一底壁上設有第一凸起,所述第一凸起的寬度為B2,且B2為B1的1/3,所述第一凸起的高度為H1,且H1為H的1/3,所述第一側壁及所述第二側壁上均設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的寬度為B3,且B3為H1的1/3,所述第一凹槽的深度為D2,且D2為B1的1/3。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分形結構的排氣管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包括第三側壁和相對設置的第四側壁和第五側壁,所述第三側壁上設有第二凸起,所述第二凸起的寬度為B4,且B4為B2的1/3,所述第二凸起的高度為H2,且H2為H1的1/3,所述第四側壁和所述第五側壁上均設有第三凸起,所述第三凸起的寬度為B5,且B5為H1的1/3,所述第三凸起的高度為H3,且H3為B2的1/3;所述第一凹槽包括第二底壁和相對設置的第六側壁和第七側壁,所述第二底壁上設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寬度為B6,且B6為B3的1/3,所述第二凹槽的深度為D3,且D3為D2的1/3,所述第六側壁及所述第七側壁上均設有第三凹槽,所述第三凹槽的寬度為B7,且B7為D2的1/3,所述第三凹槽的深度為D4,且D4為B3的1/3。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具有分形結構的排氣管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蓋上設有與天線振子對應設置的第二分形結構,所述第二分形結構設置為分形通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分形結構的排氣管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形通孔設置為正方形孔,所述正方形孔的邊長為a1,且a1介于天線工作波長的0.2倍到0.3倍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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