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便攜式自動切割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356443.4 | 申請日: | 2018-08-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425589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24 |
| 發明(設計)人: | 李文武;賀中豪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峽大學 |
| 主分類號: | B27B17/00 | 分類號: | B27B17/00;B27G3/00 |
| 代理公司: | 宜昌市三峽專利事務所 42103 | 代理人: | 成鋼 |
| 地址: | 443002 ***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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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鏈鋸 支架 固定樁 橫梁 鋸片 豎梁 斜梁 自動切割裝置 滑動內軌 滑動 固定鏈 外軌 防塵罩 本實用新型 平衡桿兩端 垂直連接 固定螺釘 橫梁側壁 角度連接 連接固定 匹配設置 平行連接 人身傷害 三角結構 支架頂部 柱狀結構 放置臺 平衡桿 自潤滑 滾輪 滑軌 切割 橡膠 把手 樹木 重復 | ||
1.一種便攜式自動切割裝置,包括支架(1)和鏈鋸(2),其特征在于:支架(1)頂部設有至少一組固定樁(3),用于固定鏈鋸座(202),每組固定樁(3)為兩個,分別固定在鏈鋸座(202)兩側,至少其中一個固定樁(3)上設有用于固定螺釘(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自動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樁(3)為兩組,分別位于靠近鏈鋸座(202)兩端的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便攜式自動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鏈鋸(2)的鏈鋸把手(201)下方設有橡膠(5)。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便攜式自動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還設有“U”形卡扣,所述“U”形卡扣用于將鏈鋸把手(201)固定在支架(1)頂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自動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樁(3)為柱狀結構,每個固定樁(3)上設有水平布置的固定螺釘(4),固定螺釘(4)與固定樁(3)螺紋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自動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1)包括橫梁(101)、與橫梁相垂直連接的豎梁(102)和與豎梁呈一定角度連接的斜梁(103),斜梁(103)、豎梁(102)和放置臺(6)連接為三角結構,兩斜梁(103)之間通過平衡桿(104)連接固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便攜式自動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平衡桿(104)兩端設有滾輪(7)。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便攜式自動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梁(101)側壁上設有把手(8)。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便攜式自動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支架(1)頂部靠近鏈鋸座(202)的一端設有防塵罩(9)。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自動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支架(1)頂部,鏈鋸座(202)的下方設有用于容納鋸切后木頭的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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