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除濕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260237.3 | 申請日: | 2018-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671210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29 |
| 發明(設計)人: | 魏留柱;程超;李凱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美的制冷設備有限公司;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3/14 | 分類號: | F24F3/14;F24F13/30;F24F13/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528311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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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冷凝器 蒸發器 除濕機 本實用新型 第二表面 第一表面 進風口 迎風面 殼體 遮擋 體內 蒸發器側 直接接收 能效比 除濕 整機 | ||
1.一種除濕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上具有進風口;
蒸發器,所述蒸發器設在所述殼體內;
冷凝器,所述冷凝器設在所述殼體內,所述冷凝器的迎風面包括朝向不同的多個子面,所述迎風面包括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被所述蒸發器遮擋以接收流過所述蒸發器的氣流,所述第二表面未被遮擋以直接接收流過所述進風口的氣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表面的面積S2與所述第一表面的面積S1滿足關系:5%≤S2/(S2+S1)≤5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除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表面的面積S2與所述第一表面的面積S1滿足關系:S2/(S2+S1)=2/7。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進風口包括形成在所述殼體的后表面上的第一進風口、形成在所述殼體的左表面上的第二進風口、以及形成在所述殼體的右表面上的第三進風口,所述冷凝器為U形換熱器且所述迎風面包括朝向所述第一進風口的第一子面、朝向所述第二進風口的第二子面、朝向所述第三進風口的第三子面、連接所述第一子面和所述第二子面的第一折彎子面、以及連接所述第一子面和所述第三子面的第二折彎子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除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發器為U形換熱器且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一折彎段和第二折彎段,所述第一部分平行于所述第一子面且遮擋所述第一子面的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平行于所述第二子面且遮擋所述第二子面的一部分,所述第三部分平行于所述第三子面且遮擋所述第三子面的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通過第一折彎段相連,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通過第二折彎段相連。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除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發器為L形換熱器且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一折彎段,所述第一部分平行于所述第一子面且遮擋所述第一子面的至少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平行于所述第二子面且遮擋所述第二子面的至少部分,或者所述第二部分平行于所述第三子面且遮擋所述第三子面的至少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通過第一折彎段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除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發器為直排換熱器,所述蒸發器平行于所述第一子面且遮擋所述第一子面的至少部分。
8.根據權利要求5-7中任一項所述的除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發器與所述第一子面在前后方向上的間隙為2.5mm~4.5mm。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除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發器與所述第一子面在前后方向上的間隙為3.5mm~3.8mm。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表面位于所述第一表面的上方。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除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凝器和所述蒸發器均為U形換熱器、或者均為L形換熱器、或者均為直排換熱器。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被所述蒸發器遮擋且直接接收流過所述蒸發器的氣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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