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球形工件拋光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242244.0 | 申請日: | 2018-08-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629188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22 |
| 發明(設計)人: | 熬雪梅;袁巨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智谷精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4B29/02 | 分類號: | B24B29/02;B24B41/06;B24B47/12;B24B47/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濟緯天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429 | 代理人: | 陳振華 |
| 地址: | 311121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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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拋光槽 球形工件 保持架 下磨盤 輪輻式測力傳感器 拋光設備 拋光裝置 圓形板件 加壓桿 聯接 加壓 球體加工裝置 螺旋副結構 圓柱形通孔 定軸轉動 機械結構 加壓裝置 拋光過程 偏心放置 驅動裝置 同心圓狀 推力軸承 有效解決 中圓形板 加壓板 拋光液 上磨盤 限位式 拋光 上端 位器 下端 限位 變形 流通 | ||
1.球形工件拋光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拋光槽(1),拋光槽(1)內設有拋光裝置;所述拋光裝置包括下磨盤(2)和下磨盤驅動裝置(9),下磨盤(2)上偏心放置保持環(5),保持環(5)內從下到上依序放置圓形板件保持架(7)和上磨盤(3),上磨盤(3)的上方設有加壓裝置(4);所述加壓裝置(4)包括設于拋光槽(1)上的加壓機架(8),加壓機架(8)上設有輪輻式測力傳感器(43),輪輻式測力傳感器(43)與加壓桿(42)的上端通過螺旋副結構聯接,加壓桿(42)的下端與加壓板(41)通過推力軸承聯接;所述拋光槽(1)上設有限位器(6),限位器(6)用于使保持環(5)在拋光過程中始終做定軸轉動;所述圓形板件保持架(7)上設有一組呈同心圓狀均勻分布的用于放置球形工件的圓柱形通孔(71)。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球形工件拋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器(6)由基架(61)和設置在基架(61)上的兩個限位輪(62)構成,兩個限位輪(62)的旋轉軸心間距為所述保持環(5)直徑的二分之一;所述下磨盤(2)的旋轉軸心與兩限位輪(62)的軸心連線的距離為所述下磨盤直徑的五分之二。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球形工件拋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圓形板件保持架(7)由基板和均勻分布于基板下側表面上的數個圓形墊片(72)構成。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球形工件拋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的材料為合金鑄鐵。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球形工件拋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環(5)與所述下磨盤(2)接觸的表面上均勻分布著數個放射狀矩形槽(51),所述矩形槽(51)的高度小于所述圓形板件保持架(7)的厚度。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球形工件拋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環(5)的軸心和所述下磨盤(2)的軸心之間的距離與所述下磨盤(2)半徑之間的比值不大于0.5。
7.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球形工件拋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磨盤(3)的直徑比所述圓形板件保持架(7)的直徑大,且上磨盤(3)直徑與圓形板件保持架(7)直徑之差不超過圓形板件保持架(7)直徑的三分之一;所述上磨盤(3)直徑與保持環(5)直徑之差不超過保持環(5)直徑的四分之一。
8.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球形工件拋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磨盤(2)由下磨基盤和粘附在其上的下拋光墊(21)構成,所述上磨盤(3)由上磨基盤和粘附在其上的上拋光墊(31)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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