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抗拔摩擦限位隔震支座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169892.8 | 申請日: | 2018-07-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668620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29 |
| 發明(設計)人: | 陳睦鋒;魏陸順;陶然;廖盛薪;林霞娟 | 申請(專利權)人: |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 |
| 主分類號: | E04B1/36 | 分類號: | E04B1/36;E04B1/98;E04H9/02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王國標 |
| 地址: | 528000 廣東省佛山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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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摩擦腔 高阻尼 卡接塊 隔震 抗拔 本實用新型 隔震支座 上承載板 下承載板 凹槽卡 內壁 限位 摩擦 承載能力 相交設置 上端 塊移動 量產 豎向 下端 | ||
1.一種抗拔摩擦限位隔震支座,其特征在于:包括設有第一摩擦腔的下承載板(1)、設于第一摩擦腔內的高阻尼隔震塊、與下承載板(1)于水平面上相交設置的上承載板(2),所述上承載板(2)設有供高阻尼隔震塊移動的第二摩擦腔;所述高阻尼隔震塊的下端設有第一卡接塊,所述第一摩擦腔的內壁上設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卡接塊與第一凹槽卡接;所述高阻尼隔震塊的上端設有第二卡接塊,所述第二摩擦腔的內壁上設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卡接塊與第二凹槽卡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抗拔摩擦限位隔震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高阻尼隔震塊包括上鋼板(31)、下鋼板(32)、橡膠塊(33),所述橡膠塊(33)固定設置在上鋼板(31)與下鋼板(32)之間;所述第一卡接塊、第二卡接塊分別安裝在下鋼板(32)、上鋼板(31)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抗拔摩擦限位隔震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膠塊(33)采用疊層橡膠塊,所述疊層橡膠塊由若干層橡膠和若干件鋼板互相交錯、堆疊而成。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抗拔摩擦限位隔震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鋼板(31)、下鋼板(32)、橡膠塊(33)均為圓柱狀結構,所述上鋼板(31)的直徑、下鋼板(32)的直徑均比橡膠塊(33)的直徑大,所述第一凹槽有兩條,兩條第一凹槽分別設置在第一摩擦腔的左右兩端的內側壁上,所述下鋼板(32)的左右兩端分別伸入兩條第一凹槽內;所述第二凹槽有兩條,兩條第二凹槽分別設置在第二摩擦腔的前后兩端的內側壁上,所述上鋼板(31)的前后兩端分別伸入兩條第二凹槽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抗拔摩擦限位隔震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位于第一摩擦腔的底部與內側壁的連接處;所述第二凹槽位于第二摩擦腔的底部與內側壁的連接處。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抗拔摩擦限位隔震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高阻尼隔震塊還包括兩塊聚四氟乙烯板(34),兩塊聚四氟乙烯板(34)分別固定在上鋼板(31)的上端面與下鋼板(32)的下端面上,兩塊聚四氟乙烯板(34)分別抵住第一摩擦腔的底部、第二摩擦腔的底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抗拔摩擦限位隔震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四氟乙烯板(34)呈圓柱狀,所述聚四氟乙烯板(34)的直徑均比上鋼板(31)的直徑、下鋼板(32)的直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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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 一般建筑物構造;墻,例如,間壁墻;屋頂;樓板;頂棚;建筑物的隔絕或其他防護
E04B1-00 一般構造;不限于墻,例如,間壁墻,或樓板或頂棚或屋頂中任何一種結構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塊狀或板狀構件構成的結構
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