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燃燒器及燃氣燃燒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110579.7 | 申請日: | 2018-07-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418727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22 |
| 發明(設計)人: | 余國強;林玉綿;梁少棠;李忠堂;陳興強;王大維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4/02 | 分類號: | F23D14/02;F23D14/46;F24C3/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訊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593 | 代理人: | 柳興坤;劉馨月 |
| 地址: | 51907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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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燃燒器 輸氣通道 多路 燃氣燃燒裝置 擾流結構 側壁 節能環保效果 一氧化碳中毒 本實用新型 燃燒器結構 使用安全性 混合效果 燃氣燃燒 燃燒效率 擾動 擾流 申請 相交 燃氣 改進 | ||
1.一種燃燒器,包括輸氣通道,所述輸氣通道內通入有多路氣體,其特征在于,形成所述輸氣通道的側壁的至少部分側壁上設置有擾流結構,所述擾流結構構造為對所述輸氣通道內的氣體進行擾動,以使得所述輸氣通道內的多路氣體相交混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擾流結構包括沿其所在輸氣通道的延伸方向并排設置的多個凹凸結構,所述凹凸結構包括凹部和凸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部和所述凸部在所述輸氣通道的延伸方向上相鄰設置或者相互間隔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部和/或所述凹部呈長形結構且沿螺旋線方向延伸。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擾流結構包括設置在所述輸氣通道的側壁的至少部分側壁上的螺旋形凹槽和/或螺旋形凸筋。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器包括引射管和與所述引射管相連的爐頭座,所述輸氣通道包括設置在所述引射管內的第一輸氣通道和/或設置在所述爐頭座內的第二輸氣通道,所述第一輸氣通道與所述第二輸氣通道連通,所述引射管的至少部分內壁上和/或圍成所述第二輸氣通道的側壁的至少部分側壁上設置有所述擾流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頭座包括內管和套設在所述內管外側的外管,所述內管的內腔以及所述內管與所述外管之間的空腔分別構成兩條所述第二輸氣通道,所述內管的內側壁、所述內管的外側壁和/或所述外管的內側壁上設置有所述擾流結構。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擾流結構與所述引射管的內壁和/或圍成所述第二輸氣通道的側壁為一體結構;
或者,所述擾流結構為管狀結構,并套裝在所述引射管和/或所述爐頭座內部。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器還包括與所述爐頭座相連接的分火器,設置在所述第二輸氣通道中的所述擾流結構靠近所述分火器一側設置。
11.一種燃氣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燃燒裝置包括有如權利要求1至10之一所述的燃燒器。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燃氣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燃燒裝置包括燃氣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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