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拉鏈帶及拉鏈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097482.7 | 申請日: | 2018-07-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676464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02 |
| 發明(設計)人: | 高荷剛;佐佐木裕司 | 申請(專利權)人: | 吉田拉鏈(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4B19/34 | 分類號: | A44B19/3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張寶榮 |
| 地址: | 518106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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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縫合部 拉鏈帶 鏈帶 縫制 折彎部 本實用新型 鏈牙安裝部 拉鏈 被縫制物 容納空間 依次相連 原料消耗 折疊結構 縱向折疊 邊緣部 拉鏈牙 包邊 容納 | ||
1.一種拉鏈帶(20),用于形成拉鏈,所述拉鏈帶(20)包括鏈帶本體(21)和拉鏈牙(22),所述鏈帶本體(21)包括靠近第一側邊的鏈牙安裝部(211)和與所述鏈牙安裝部(211)相連的鏈帶縫合部(212),所述拉鏈牙(22)固定在所述鏈牙安裝部(211)上;
其特征在于,
沿所述鏈帶本體(21)的寬度方向,自與所述鏈牙安裝部(211)相連的位置開始,所述鏈帶縫合部(212)包括依次相連的第一縫合部(2a)、折彎部(2b)和第二縫合部(2c),其中,所述折彎部(2b)使得所述鏈帶本體(21)沿縱向折疊,使所述第二縫合部(2c)和所述第一縫合部(2a)至少部分地重疊,以便在所述第一縫合部(2a)和所述第二縫合部(2c)之間形成容納空間(2d),用于容納被縫制物(100)的邊緣部(10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拉鏈帶(20),其特征在于,
在折疊狀態下,所述第二縫合部(2c)位于所述第一縫合部(2a)的正面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拉鏈帶(20),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縫合部(2c)的寬度小于所述第一縫合部(2a)的寬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拉鏈帶(20),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縫合部(2a)具有第一縫制位置和第二縫制位置,所述第一縫制位置比所述第二縫制位置靠近所述鏈牙安裝部(211),所述第一縫制位置用于將所述第一縫合部(2a)和被縫制物(100)的邊緣部(101)縫制到一起,所述第二縫制位置用于將所述第一縫合部(2a)、所述第二縫合部(2c)和所述被縫制物(100)縫制到一起;其中,在折疊狀態下,所述第二縫合部(2c)的邊緣位于所述第一縫制位置和所述第二縫制位置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拉鏈帶(20),其特征在于,
所述鏈帶本體(21)的第二側邊到所述折彎部(2b)的距離小于所述第一縫制位置到所述折彎部(2b)的距離。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拉鏈帶(20),其特征在于,
所述鏈帶縫合部(212)的至少一部分為平紋組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拉鏈帶(20),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縫合部(2a)的至少一部分為平紋組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拉鏈帶(20),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縫合部(2c)的至少一部分為平紋組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拉鏈帶(20),其特征在于,
所述折彎部(2b)為平紋組織。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拉鏈帶(20),其特征在于,
所述平紋組織中,經線(21a)的規格為250-350但尼爾。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拉鏈帶(20),其特征在于,
所述平紋組織中,經線(21a)的直徑大于緯線(21b)的直徑。
12.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拉鏈帶(20),其特征在于,
所述平紋組織的經線(21a)的直徑大于所述鏈帶本體(21)的其余部位的經線(21a)的直徑。
13.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拉鏈帶(20),其特征在于,
所述鏈牙安裝部(211)的寬度與所述鏈帶本體(21)的展開寬度之比為1:6~1:9。
14.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拉鏈帶(20),其特征在于,
所述鏈牙安裝部(211)的寬度與所述鏈帶本體(21)的工作寬度之比為1:4~1:6,其中,所述工作寬度是指所述鏈帶本體(21)處于折疊狀態時的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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