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智能型人員緊急報警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055254.3 | 申請日: | 2018-07-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056057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02 |
| 發明(設計)人: | 奚偉民;奚邦瀚 | 申請(專利權)人: | 奚偉民;奚邦瀚 |
| 主分類號: | G08B25/08 | 分類號: | G08B25/08;G08B21/02;G08B7/06;G08B3/10;H04W4/029 |
| 代理公司: | 濟南圣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李琳 |
| 地址: | 301700 天津市武清區下朱***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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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中繼站 樓層 報警管理中心 聲光報警器 報警終端 室內 緊急報警系統 本實用新型 定位編碼器 信號發射塔 基站連接 基站 室外 報警 安全保障 活動軌跡 基站通信 輸出端 輸入端 中繼器 緊急狀態 監獄 監控 | ||
1.一種智能型人員緊急報警系統,其特征是,包括報警終端、定位編碼器、樓層基站、室內中繼站、室外中繼站、聲光報警器及報警管理中心平臺;所述報警終端的輸入端與定位編碼器連接,輸出端與室內中繼站、室外中繼站和樓層基站連接;所述室內中繼站與樓層基站連接,所述報警終端、樓層基站和室內中繼器分別通過信號發射塔與報警管理中心平臺連接;所述聲光報警器通過信號發射塔與報警管理中心平臺連接,所述聲光報警器還與樓層基站通信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型人員緊急報警系統,其特征是,所述定位編碼器包括第二中央處理單元與第二中央處理單元連接的信號發射單元,所述第二中央處理單元通過發射單元向外發射位置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型人員緊急報警系統,其特征是,所述報警終端包括第一中央處理單元和與第一中央處理單元連接的第一信號收發單元、定位單元、凹陷型報警按鈕,所述第一中央處理單元通過第一信號收發單元接收定位編碼器發送的位置信號,并向樓層基站和報警管理中心平臺發送報警信號。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型人員緊急報警系統,其特征是,所述樓層基站包括第三中央處理單元和與第三中央處理單元連接的第二信號收發單元、第三信號收發單元,所述第三中央處理單元通過第三信號收發單元接收報警終端或室內中繼站發送的報警信號,將接收到的報警信號通過第二信號收發單元發送至報警管理中心平臺,通過第三信號收發單元發送至聲光報警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型人員緊急報警系統,其特征是,所述樓層基站還包括與第三中央處理單元連接的消聲按鈕、LCD顯示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型人員緊急報警系統,其特征是,所述報警管理中心平臺包括平臺主機和與平臺主機連接的信號收發塔、語音報警單元,所述平臺主機與信號收發塔連接,所述平臺主機通過信號收發塔接收報警終端、樓層基站或室內中繼站發送的報警信號,通過語音報警單元進行語音報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型人員緊急報警系統,其特征是,所述語音報警單元包括相連接的功放機和大喇叭。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型人員緊急報警系統,其特征是,所述平臺主機連接有服務器、電腦顯示器和LCD顯示屏;所述服務器通過無線網絡與移動終端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型人員緊急報警系統,其特征是,所述室內中繼站、樓層基站分別連接有固定報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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