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適用于燃氣輪機回流筒式燃燒室的內筒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054577.0 | 申請日: | 2018-07-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536043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22 |
| 發明(設計)人: | 陳巍;馬振國;謝冰;徐毅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連派思透平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R3/42 | 分類號: | F23R3/42;F23R3/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16610 遼寧省大連市經***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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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塔筒 燃燒室 燃氣輪機 封頭部件 輔助燃燒 內筒結構 內筒主體 回流筒 本實用新型 超低排放 從上到下 減小振動 冷卻氣膜 同軸焊接 氣小孔 氣壓孔 筒主體 穩定筒 圓筒段 折彎區 錐形筒 承壓 大孔 對沖 燃燒 | ||
1.一種適用于燃氣輪機回流筒式燃燒室的內筒結構,包括一內筒主體和一布置在所述內筒主體末端的封頭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內筒主體包括從上到下依次同軸布置的多個塔筒單元,相鄰兩上下布置的所述塔筒單元之間密封連接,
每一所述塔筒單元均包括位于其上部的第一錐形筒區、位于其下部的第二錐形筒區以及位于所述第一錐形筒區與第二錐形筒區之間的折彎區,
所述第一錐形筒區、第二錐形筒區均為底部直徑大于頂部直徑的錐形筒,
所述第二錐形筒區的頂部直徑小于所述第一錐形筒區的底部直徑,
所述第二錐形筒區的底部直徑與所述第一錐形筒區的頂部直徑相當,
所述折彎區整體呈一頂部直徑大于底部直徑的錐形筒,
所述第二錐形筒區的軸向高度大于所述第一錐形筒區的軸向高度,
所述第一錐形筒區的軸向高度大于所述折彎區的軸向高度,
所述折彎區上沿其圓周方向布置有至少一排配氣小孔,所述配氣小孔的中心線與所述塔筒單元的中心線之間的夾角α為銳角,
所述第二錐形筒區上沿其圓周方向布置有至少一排配氣大孔,所述配氣大孔的直徑大于所述配氣小孔的直徑,
所述封頭部件密封連接在所述內筒主體的底部,包括一圓筒段和一位于底部的圓弧底,所述圓筒段上沿其圓周方向布置有多個條形氣壓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塔筒單元的數量范圍為1~1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筒結構,其特征在于,相鄰兩上下布置的所述塔筒單元使用焊接的方式密封固定連接,焊接方式為電阻焊或激光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內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錐形筒區的頂部設有頂部焊接區,所述第二錐形筒區的底部設有底部焊接區,所述頂部焊接區與底部焊接區的軸向高度相當,二者相互銜接實現鄰兩上下布置的所述塔筒單元之間的焊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內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部焊接區、底部焊接區的軸向高度約為所述塔筒單元整體高度的1/5。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彎區與塔筒單元頂部之間的距離為所述塔筒單元高度的1/5~1/3。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配氣小孔的中心線與所述塔筒單元的中心線之間夾角α在15°~30°之間;所述配氣小孔的直徑為3~10mm。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錐形筒區上沿其圓周方向布置有多排所述配氣大孔,相鄰兩排配氣大孔同列布置或錯開布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配氣大孔的直徑為5~20mm;所述配氣大孔的個數為奇數個或偶數個。
10.一種燃氣輪機回流筒式燃燒室,包括同心布置的內筒和外筒,所述內筒的高度為所述外筒高度的1/2~2/3,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筒為上述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內筒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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