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圓筒狀物件拋丸機,其特征是,它包括機架,在機架上固定有導軌,在導軌內側轉動安裝有驅動環,在驅動環內側設有夾持圓筒狀物件的夾持單元,驅動環轉動時可以驅使夾持單元實現對圓筒狀物件的夾持或卸載;在機架上方設有橫臂,橫臂的一端與機架轉動連接,并在兩者之間設有螺栓,在橫臂的另一端設有氣缸,在氣缸的活塞桿上固定有拋丸器,在拋丸器的側壁上設有若干噴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筒狀物件拋丸機,其特征是,所述夾持單元為均勻設置在同一圓周上的四個,夾持單元包括固定在機架絲杠的固定座、滑動在固定座上的滑桿、固定在滑桿上的固定板、設置在固定板與固定座之間的彈簧、設置在滑桿一端的夾持桿、設置在滑桿另一端的接觸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筒狀物件拋丸機,其特征是,驅動環為圓環形結構,在驅動環的內壁上設有四個驅動塊,在驅動塊上設有與接觸塊接觸配合的驅動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筒狀物件拋丸機,其特征是,所述導軌為C形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筒狀物件拋丸機,其特征是,旋轉驅動單元包括共軸線設置且轉動安裝在機架上的蝸輪和齒輪、與蝸輪嚙合的蝸桿、固定在機架上且驅動蝸桿的電機,所述齒輪與驅動環外壁上的齒嚙合。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圓筒狀物件拋丸機,其特征是,所述驅動面為圓弧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筒狀物件拋丸機,其特征是,在機架上固定有轉軸,在橫臂的一端固定有豎軸,豎軸與轉軸轉動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