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退式井下打撈筒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047361.1 | 申請日: | 2018-07-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380542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15 |
| 發明(設計)人: | 張興瑞;喬衛平;宋勇;張勇;唐琳;李子健;張燕;宋澤楷;梁英娟;柳震;李金妍;馬明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營市墾利區黃河機械加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B31/18 | 分類號: | E21B31/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57500 山東省東營市墾利縣***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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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打撈筒 軌道管 上接頭 打撈 軌道銷釘 可退式 下接頭 外筒 井下打撈 長軌道 短軌道 油管 軌道 單向齒牙 經濟損失 錐面作用 圓錐孔 圓錐體 脫開 包住 成條 齒牙 內壁 成功率 斷裂 圍住 相通 | ||
1.可退式井下打撈筒,包括上接頭(1)、軌道銷釘(2)、軌道管(4)、打撈筒(6)、外筒(7)、下接頭(8),上接頭(1)的上部有油管螺紋,其特征是:軌道管(4)的上部插入上接頭(1)內,軌道管(4)的外表面上有軌道(3),所述的軌道(3)有短軌道(3-1)和長軌道(3-2),短軌道(3-1)和長軌道(3-2)相通,軌道銷釘(2)從上接頭(1)的下部外橫向插入進所述的軌道(3)里,使軌道管(4)被軌道銷釘(2)連接在上接頭(1)上,軌道管(4)能上下竄動,使軌道銷釘(2)能從所述的軌道管(4)上的軌道(3)的長軌道(3-2)換軌至短軌道(3-1),使軌道銷釘(2)能處于軌道管(4)的上部或下部,軌道管(4)之下連接打撈筒(6),打撈筒(6)的下部銑開成條體,使打撈筒(6)的下部可以收縮,打撈筒(6)的下部內設置單向齒牙,物體進入被所述的齒牙包住后不能向外退出,打撈筒(6)的下部外為圓錐體,外筒(7)的上部與上接頭(1)的下部連接,外筒(7)的內壁圍住軌道銷釘(2),限制軌道銷釘(2)不脫離上接頭(1),外筒(7)的下部連接下接頭(8),下接頭(8)的上部內為圓錐孔,下接頭(8)上部內的圓錐孔與打撈筒(6)的下部的圓錐體配合,打撈筒(6)向下移動時在兩者錐形面作用下能使打撈筒(6)的下部收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退式井下打撈筒,其特征是:軌道管(4)與打撈筒(6)之間連接懸掛裝置(5),使打撈筒(6)與軌道管(4)能同步軸向移動,軌道管(4)與打撈筒(6)之間能相對旋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退式井下打撈筒,其特征是:下接頭(8)的下端設置導引器(9)。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退式井下打撈筒,其特征是:下接頭(8)上部內的圓錐孔和打撈筒(6)下部的圓錐體的錐度為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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