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烹飪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046609.2 | 申請日: | 2018-06-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941683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07 |
| 發明(設計)人: | 何國營;丁金炬;孟城城;李建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27/00 | 分類號: | A47J27/00;A47J36/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韓建偉;謝湘寧 |
| 地址: | 312017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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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固定結構 器具本體 元器件 烹飪器具 本實用新型 工作噪音 減振結構 有效地 應用 | ||
1.一種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器具本體;
元器件(10),設置在所述器具本體上,所述元器件(10)在工作時會產生振動;
固定結構(20),所述固定結構(20)將所述元器件(10)固定在所述器具本體上;
減振結構,設置于所述固定結構(20)與所述元器件(10)之間,或者設置于所述固定結構(20)與所述器具本體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結構(20)為凸柱,所述元器件(10)或所述器具本體上設置有與所述凸柱配合的安裝口(12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減振結構為彈性減振套(30),所述彈性減振套(30)穿設在所述安裝口(121)內,所述凸柱穿設在所述彈性減振套(30)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元器件(10)包括元器件本體(11)以及設置在所述元器件本體(11)上的凸耳(12),所述安裝口(121)設置在所述凸耳(12)上,所述凸柱設置在所述器具本體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耳(12)的遠離所述元器件本體(11)的一側的側壁上設置有向所述元器件本體(11)延伸的凹槽,所述凹槽形成所述安裝口(121)。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包括靠近所述元器件本體(11)的第一槽段(122)以及遠離所述元器件本體(11)的第二槽段(123),所述凸柱穿設在所述第一槽段(122)內,所述第二槽段(123)的寬度L1小于所述第一槽段(122)的寬度L2以防止所述凸柱從所述第二槽段(123)內脫出。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柱包括柱體部(21)以及設置在所述柱體部(21)端部的頭部(22),所述柱體部(21)穿設在所述第一槽段(122)內,所述頭部(22)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一槽段(122)的尺寸,以防止所述柱體部(21)在其軸向方向上從所述第一槽段(122)分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22)通過熱熔所述柱體部(21)的端部形成。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22)與所述彈性減振套(30)之間的距離L3>0.2mm。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柱為多個,所述安裝口(121)為與所述凸柱一一對應設置的多個。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飪器具為電壓力鍋,所述器具本體包括鍋體以及蓋設在所述鍋體上的鍋蓋(40),所述固定結構(20)設置于所述鍋蓋(40)上,所述鍋蓋(40)包括由外至內依次設置的面蓋(41)、內襯(42)以及內蓋(43),所述固定結構(20)設置于所述內襯(42)上,所述元器件(10)為設置于所述內襯(42)上的氣泵。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泵與所述面蓋(41)之間的距離L4>0.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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