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頸部按摩器及其按摩頭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039617.4 | 申請日: | 2018-07-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301655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27 |
| 發明(設計)人: | 馬學軍;彭春富;萬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倍輕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H7/00 | 分類號: | A61H7/00;A61H39/04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張全文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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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按摩頭中心 水平中心線 夾角為 連線 按摩頭組件 按摩頭 按摩頭支架 本實用新型 頸部按摩器 按摩效果 依次排列 縱向放置 參考 | ||
1.一種按摩頭組件,包括按摩頭支架以及設于所述按摩頭支架上的多個按摩頭,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按摩頭包括沿所述按摩頭支架邊緣依次排列的第一按摩頭、第二按摩頭、第三按摩頭,第四按摩頭,以及第五按摩頭,以所述按摩頭支架縱向放置時所述第三按摩頭的水平中心線為參考,所述第一按摩頭中心與所述第三按摩頭中心的連線與所述水平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α,α的角度范圍為55°-75°;所述第二按摩頭中心與所述第三按摩頭中心的連線與所述水平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β,β的角度范圍為70°-90°;所述第四按摩頭中心與所述第三按摩頭中心的連線與所述水平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γ,γ的角度范圍為55°-75°;所述第五按摩頭中心與所述第三按摩頭中心的連線與所述水平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θ,θ的角度范圍為35°-5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α為62°;所述β為80°;所述γ為68°;所述θ為47°。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按摩頭、所述第二按摩頭、所述第三按摩頭,所述第四按摩頭,以及所述第五按摩頭高度不一。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按摩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按摩頭的高度值最大,所述第一按摩頭、所述第二按摩頭及所述第四按摩頭高度值相同,僅次于所述第三按摩頭的高度值,所述第五按摩頭高度值最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按摩頭支架包括塑膠底板以及設于所述塑膠底板上且間隔設置的五個塑膠凸起,所述塑膠底板上套設有硅膠底套,硅膠底套上設有五個可分別套于五個所述塑膠凸起上的硅膠按摩觸頭,五個所述塑膠凸起與五個所述硅膠按摩觸頭組合形成所述第一按摩頭、第二按摩頭、第三按摩頭、第四按摩頭及第五按摩頭。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按摩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按摩頭與所述第二按摩頭之間的間距為L1,所述第二按摩頭與所述第三按摩頭之間的間距為L2,所述第三按摩頭與所述第四按摩頭之間的間距為L3,所述第四按摩頭與所述第五按摩頭之間的間距為L4,其中,L1>L4>L2=L3。
7.頸部按摩器,包括按摩器本體以及相對設置于所述按摩器本體內側的兩按摩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按摩頭組件為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按摩頭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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