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025594.1 | 申請日: | 2018-06-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253422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18 |
| 發明(設計)人: | 徐強;王洪波;馮學軍;任朋;劉超博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歐普照明有限公司;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9/03 | 分類號: | F21S9/03;F21V23/00;F21V23/04;F21V19/00;F21V21/00;F21V5/04;F21V1/00;H05B33/08;F21W131/10;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許志勇 |
| 地址: | 215211 江蘇省蘇州市吳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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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裝置 供電模塊 光源模塊 控制模塊 本實用新型 感應模塊 殼體 收容 照明技術領域 模塊分離 收容腔 緊湊 | ||
1.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具有收容腔,以及圍設形成收容腔的底壁和環壁,所述收容腔具有與所述底壁相對設置的出光口;
光源模塊,所述光源模塊具有朝向所述出光口設置的出光面;
供電模塊,所述供電模塊電連接所述光源模塊;
控制模塊,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所述供電模塊;
感應模塊,所述感應模塊電連接所述控制模塊;
所述收容腔中收容所述光源模塊、所述供電模塊、所述控制模塊和所述感應模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包括充電模塊和連接組件;所述連接組件連接所述殼體和所述充電模塊;所述充電模塊電連接所述控制模塊和所述供電模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模塊包括支撐件和充電板,所述支撐件具有相背設置的支撐面和背面,以及調節部,所述調節部連接于所述背面上;所述充電板設置于所述支撐面上,所述調節部連接所述連接組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繞垂直于所述連接組件的延伸方向的方向,所述調節部與所述連接組件可轉動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組件包括連接件、轉動軸和鎖定軸,所述連接件連接于所述殼體上且沿背離所述出光口的方向設置,所述轉動軸和鎖定軸平行設置且兩者均垂直于所述連接件的延伸方向設置;所述調節部具有平行設置的轉動孔和至少兩組鎖定孔,每一組所有所述鎖定孔共軸設置;
所述轉動軸連接所述連接件和所述轉動孔,所述鎖定軸連接所述連接件和一組所述鎖定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繞所述連接組件的軸線,所述連接組件相對所述殼體可轉動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設置有安裝圈,所述安裝圈自所述殼體朝背離所述出光口的方向延伸,所述連接件可轉動地嵌套于所述安裝圈內。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具有光源部、延伸部和安裝部,所述延伸部連接所述光源部和所述安裝部;所述光源部具有所述收容腔、所述底壁以及所述環壁;所述延伸部自所述環壁朝遠離所述收容腔的軸線延伸。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部、所述延伸部和所述安裝部一體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呈片狀,且包括第一半環區和兩個第一安裝區;兩個所述第一安裝區分別位于所述安裝部的兩端,兩個所述第一安裝區呈平板且位于同一平面上;所述第一半環區連接所述兩個第一安裝區,所述第一半環區呈弧形且朝所述延伸部拱起。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還包括安裝附件,所述安裝附件呈片狀,所述安裝附件包括第二半環區和兩個第二安裝區;兩個所述第二安裝區分別位于所述安裝附件的兩端,兩個所述第二安裝區呈平板且位于同一平面上;所述第二半環區連接所述兩個第二安裝區,且所述第二半環區呈弧形拱起;
兩個所述第一安裝區對接兩個所述第二安裝區,且所述第一半環區和所述第二半環區拼接成開口環形或閉口環形。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還包括配光元件,所述出光面上安裝有發光單元,所述配光元件罩設所述出光面上、并連接所述殼體;所述配光元件具有入射光面,所述入射光面朝向所述出光面且設置有避開所述發光單元的收容區,所述感應模塊安裝于所述收容區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光元件包括透鏡,所述透鏡自所述入射光面朝所述出光面方向延伸,所述透鏡罩設所述發光單元上、且所述透鏡為偏光透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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