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塵箱、吸塵器組合、推桿式吸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014564.0 | 申請日: | 2018-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863644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31 |
| 發明(設計)人: | 鐘紅風;徐靜濤;張士松;徐彬彬;龐曉麗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寶時得電動工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5/24 | 分類號: | A47L5/24;A47L9/16;A47L9/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5123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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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持式吸塵器 塵箱 吸塵器 塵杯組件 灰塵入口 配接 本實用新型 可拆卸連接 過濾裝置 殼體連接 密封結構 倒灰口 集塵室 收納腔 杯體 拆卸 殼體 密封 體內 靈活 | ||
1.一種塵箱,用以與一吸塵裝置配接,所述吸塵裝置包括殼體及與殼體連接的塵杯組件,所述塵杯組件包括杯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塵箱包括集塵室及與集塵室連通的灰塵入口,所述杯體與灰塵入口相互配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塵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塵箱包括基部及與基部配合的頂部,所述的灰塵入口位于頂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塵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設置有透明視窗。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塵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具有主配接部,所述頂部具有與主配接部配合的第一配接部及與第一配接部位置相對的第二配接部,所述基部和頂部具有第一配合方式,所述第一配合方式時,所述主配接部與第一配接部配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塵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配接部與第一配接部配接的周向上設有周向密封圈。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塵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和頂部具有第二配合方式,所述第二配合方式時,所述主配接部與第二配接部配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塵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具有第一扣持部,所述頂部具有第二扣持部,所述第二扣持部具有相對設置的第一扣持面和第二扣持面,所述第一配合方式時,所述第一扣持部與第一扣持面卡扣,所述第二配合方式時,所述第一扣持部與第二扣持面卡扣。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塵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扣持面到第一配接部的距離等于第二扣持面到第二配接部的距離。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塵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塵箱包括浮動件,所述浮動件可浮動地設置于所述集塵室內。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塵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塵箱包括基部及可拆卸地裝配于所述基部上的頂部,所述浮動件設于基部內,所述頂部還包括當浮動件浮動到一預設高度時與浮動件配合的中間件,所述中間件上設置有感應元件。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塵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浮動件上設置有感應元件。
12.一種吸塵器組合,其包括吸塵裝置,所述吸塵裝置具有殼體及與殼體連接的塵杯組件,所述塵杯組件包括杯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塵器組合還包括與吸塵裝置配接的如權利要求1-11任一所述的塵箱。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吸塵器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杯體具有倒灰口,所述倒灰口與灰塵入口可密封配接。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吸塵器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倒灰口與灰塵入口之間設有第一密封件。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吸塵器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倒灰口為圓柱形,所述灰塵入口大于倒灰口的尺寸,所述第一密封件位于倒灰口與灰塵入口之間。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吸塵器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塵杯具有用于用以封閉倒灰口的塵杯蓋及實現倒灰口與塵杯蓋相互密封的第二密封件,所述第一密封件周向包圍第二密封件及塵杯蓋。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吸塵器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塵箱具有用以控制塵杯蓋自動打開的抵觸部,所述抵觸部位于第一密封件以內。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吸塵器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塵裝置具有控制塵杯蓋打開或關閉的鎖扣部,所述抵觸部具有第一位置,所述抵觸部在第一位置時能與鎖扣部抵壓配合而控制塵杯蓋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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