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吸灰除塵結構以及吸灰除塵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996438.3 | 申請日: | 2018-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449942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01 |
| 發明(設計)人: | 楊傳余;顏天信;唐麟;劉小軍;汪之照 | 申請(專利權)人: | 合肥泰禾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7C5/342 | 分類號: | B07C5/342;B08B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暉 |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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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除塵結構 吸塵風口 容置內腔 吸塵盒 本實用新型 除塵裝置 流通方向 支路風道 導流板 除塵技術 灰塵清除 氣流分布 依次減小 依次設置 色選機 內壁 連通 流通 | ||
1.一種吸灰除塵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吸塵盒本體和第一導流板,所述吸塵盒本體具有容置內腔,所述第一導流板設置在所述容置內腔中并與所述容置內腔的內壁共同圍成第一干路風道,所述吸塵盒本體的一側設置有多個第一吸塵風口,多個所述第一吸塵風口沿所述第一干路風道的流通方向依次設置,且多個所述第一吸塵風口的流通面積沿所述第一干路風道的流通方向依次減小,每個所述第一吸塵風口具有第一支路風道,每條所述第一支路風道與所述第一干路風道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灰除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灰除塵結構還包括與所述第一導流板對稱設置的第二導流板,所述第二導流板設置在所述容置內腔中并與所述容置內腔的內壁共同圍成第二干路風道,所述第二干路風道與所述第一干路風道對稱設置,且所述吸塵盒本體的一側還設置有多個第二吸塵風口,多個所述第二吸塵風口沿所述第二干路風道的流通方向依次設置,且多個所述第二吸塵風口的流通面積沿所述第二干路風道的流通方向依次減小,每個所述第二吸塵風口具有第二支路風道,每條所述第二支路風道與所述第二干路風道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灰除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塵盒本體的兩端分別具有第一風口接管和第二風口接管,所述第一風口接管設置在所述第一干路風道遠離所述第二干路風道的一端并與所述第一干路風道連通,所述第二風口接管設置在所述第二干路風道遠離所述第一干路風道的一端并與所述第二干路風道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吸灰除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風口接管的流通面積等于多個所述第一吸塵風口的流通面積之和。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吸灰除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風口接管的流通面積等于多個所述第二吸塵風口的流通面積之和。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灰除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塵風口呈喇叭狀,且所述第一吸塵風口具有相對的第一大端和第一小端,所述第一小端靠近所述第一干路風道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灰除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吸塵風口呈喇叭狀,且所述第二吸塵風口具有相對的第二大端和第二小端,所述第二小端靠近所述第二干路風道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灰除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流板和所述第二導流板均傾斜設置在所述容置內腔中,且所述第一導流板和所述第二導流板呈八字型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灰除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流板上開設有第一清灰口,所述第一清灰口上設置有第一清理門蓋;所述第二導流板上開設有第二清灰口,所述第二清灰口上設置有第二清理門蓋。
10.一種吸灰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吸塵裝置本體和如權例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吸灰除塵結構,所述吸塵盒本體設置在所述吸塵裝置本體上,且所述吸塵裝置本體具有負壓吸附口,所述負壓吸附口與所述第一干路風道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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