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燈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791238.4 | 申請日: | 2018-05-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253313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18 |
| 發明(設計)人: | 洪如俊;李柏林;羅婉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廣日電氣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0 | 分類號: | F21S8/00;F21V19/00;F21V23/06;F21V23/00;F21V29/70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周修文 |
| 地址: | 511447 廣東省廣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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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導體 轎廂 發光體 燈具 本實用新型 應急電源 供電系統 應急照明功能 燈具本體 發光方式 發生故障 設備成本 應急設備 照明狀態 正常活動 內結構 原有的 導電 供電 增設 乘客 |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燈具,包括燈具本體、第一導體及一個以上的第二導體,第一導體與第二導體以獨立的發光方式連接在不同的發光體上,由此可知,第一導體與第二導體可分別單獨為發光體導電。第二導體一端與應急電源連接,如此,當轎廂供電系統發生故障時,應急電源依然會通過第二導體向發光體供電,使得轎廂內始終處于照明狀態,從而方便乘客正常活動。同時,由于本實用新型通過第二導體與發光體連接,使得原有的燈具具有應急照明功能,因此,有效避免了在轎廂內另增設應急設備,從而使得轎廂內結構布置更加簡潔、合理,也有利于降低轎廂的設備成本。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燈具。
背景技術
目前,安裝在轎廂內的主照明燈具一般僅用于照明,當轎廂的供電系統發生故障時,該主照明燈具則立即停止工作,此時,轎廂內處于一種黑暗狀態。如此,很容易導致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為此,在轎廂內另增設了一種應急照明系統,然而,這種解決方式不僅導致轎廂內部結構變得復雜,從而不利于維護管理,而且還增加了轎廂的設備成本。
實用新型內容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燈具,它能夠為轎廂提供應急照明功能,同時降低了轎廂的設備成本。
其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燈具,包括:燈具本體,所述燈具本體包括兩個以上的發光體;第一導體與一個以上的第二導體,所述第一導體一端與其中一個發光體連接,所述第二導體一端與另一個所述發光體連接,所述第一導體另一端用于與電源連接,所述第二導體另一端用于與應急電源連接。
上述的燈具,包括燈具本體、第一導體及一個以上的第二導體,第一導體與第二導體以獨立的發光方式連接在發光體上,由此可知,第一導體與第二導體可分別單獨為不同發光體導電。第二導體一端與應急電源連接,如此,當轎廂供電系統發生故障時,應急電源依然會通過第二導體向發光體供電,使得轎廂內始終處于照明狀態,從而方便乘客正常活動。同時,由于本實用新型通過第二導體與發光體連接,使得原有的燈具具有應急照明功能,因此,有效避免了在轎廂內另增設應急照明系統,從而使得轎廂內結構布置更加簡潔、合理,有利于降低轎廂的設備成本。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導體上設有第一插頭,所述第二導體上設有第二插頭,所述第一插頭用于與所述電源連接,所述第二插頭用于與所述應急電源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導體包括第一導線、第一護套線及裝設在所述第一護套線上的第一連接件,所述第一導線上遠離所述第一連接件的一端與所述發光體電性連接,所述第一護套線通過所述第一連接件與所述第一導線可拆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第二導體包括第二導線、第二護套線及裝設在所述第二護套線上的第二連接件,所述第二導線上遠離所述第二連接件的一端與所述發光體電性連接,所述第二護套線通過所述第二連接件與所述第二導線可拆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燈具本體還包括防護件與燈框,所述發光體裝設在所述燈框內,所述防護件蓋設在所述燈框上;所述第一導體與所述第二導體分別穿過所述防護件與所述發光體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防護件上設有包邊件,所述包邊件沿所述防護件周向延伸設置,所述防護件通過所述包邊件蓋設在所述燈框上。
進一步地,所述燈框上設有散熱部,所述散熱部用于將發光體的熱量從所述燈框上散開。
進一步地,所述防護件上設有第一連接口與一個以上的第二連接口,所述第一導體穿過所述第一連接口與所述發光體連接,所述第二導體穿過所述第二連接口與所述發光體連接;所述防護件上還設有第一密封件與第二密封件,所述第一密封件與所述第一連接口密封配合,所述第二密封件與所述第二連接口密封配合。
進一步地,所述燈框包括三個以上的邊框,所述邊框上設有插槽,所述插槽用于裝入所述發光體。
進一步地,燈具還包括固定組件,所述固定組件用于將所述防護件固定在所述燈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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