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磁性粉末刷顯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745501.6 | 申請日: | 2018-05-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032372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28 |
| 發明(設計)人: | 王宏宇;路俊雷;崔書勤;李林;王敏;陳德璽;陸華;蔡翠;李司超;劉欣;張雪峰;李雪彤;于璐 | 申請(專利權)人: | 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 |
| 主分類號: | A61B5/1172 | 分類號: | A61B5/1172;H01F7/02 |
| 代理公司: | 濟南譽豐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企業) 37240 | 代理人: | 吳乃美 |
| 地址: | 2500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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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磁性粉末 盒蓋 盒體 刷柄 本實用新型 容納槽 永磁體 容納 不直接接觸 效果穩定 可拆卸 地蓋 下凹 | ||
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磁性粉末刷顯裝置,包括:刷柄,所述刷柄的一端構造成永磁體;盒體,所述盒體用于容納磁性粉末;盒蓋,所述盒蓋可拆卸地蓋設在所述盒體上,所述盒蓋上具有下凹的容納槽,所述容納槽用于容納所述永磁體。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磁性粉末刷顯裝置,刷柄與磁性粉末不直接接觸,顯現效果穩定。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刑偵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磁性粉末刷顯裝置。
背景技術
刑事案件現場勘查工作中,常使用有色粉末刷顯各類客體上遺留的手印痕跡,其中又以磁性粉末使用頻率較高。目前使用的磁性粉末刷顯工具在使用時,粉刷的刷頭與粉末需直接接觸,完成一次刷顯后粉末會被回納于原盒蓋內。目前,我們強調在顯現物證時盡可能不對物證造成二次污染,避免對物證的后續檢驗造成干擾?,F在常用的磁性粉末刷顯工具存在以下弊端:
1、一盒粉末開啟后多次使用,且粉刷與粉末直接接觸,使用這種方式刷顯痕跡后,痕跡本身被粉末污染,無法進行二次檢驗。
2、粉末多次使用后,粉末中的染色成分不斷減少,導致后期顯現效果不佳。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
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磁性粉末刷顯裝置,刷柄與磁性粉末不直接接觸。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磁性粉末刷顯裝置,包括:
刷柄,所述刷柄的一端構造成永磁體;
盒體,所述盒體用于容納磁性粉末;
盒蓋,所述盒蓋可拆卸地蓋設在所述盒體上,所述盒蓋上具有下凹的容納槽,所述容納槽用于容納所述永磁體。
有利地,所述永磁體的橫截面構造成多邊形,所述容納槽的橫截面構造成與所述永磁體相適配的多邊形。
有利地,所述永磁體的橫截面為矩形,所述容納槽的橫截面為與所述永磁體相適配的矩形。
有利地,所述盒體與所述盒蓋之間螺紋連接。
有利地,所述的磁性粉末刷顯裝置還包括保護套,所述保護套用于包覆所述永磁體。
有利地,所述永磁體為磁鐵。
有利地,所述盒體與所述盒蓋均采用透明PVC材質制成。
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磁性粉末刷顯裝置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下面參考附圖來詳細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磁性粉末刷顯裝置。
如圖1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磁性粉末刷顯裝置,包括:刷柄100,盒體200,盒蓋300。
具體而言,刷柄100的一端構造成永磁體110。有利地,永磁體110可以為磁鐵。
盒體200用于容納磁性粉末210。
盒蓋300可拆卸地蓋設在盒體200上,盒蓋300上具有下凹的容納槽310,容納槽310用于容納永磁體110。有利地,盒體200與盒蓋300之間螺紋連接。有利地,盒體200與盒蓋300均采用透明PVC材質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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