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新型可堆疊轉運L型玻璃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722583.2 | 申請日: | 2018-05-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454258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01 |
| 發明(設計)人: | 張要朋;李向陽;李震平;宋惠平;吳廣寧;董炳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旗濱節能玻璃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1/10 | 分類號: | B66C1/10 |
| 代理公司: | 浙江永鼎律師事務所 33233 | 代理人: | 陸永強 |
| 地址: | 312000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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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底架 根側 后橫梁 玻璃承載架 可堆疊 轉運 主承重架 前橫梁 支撐腿 玻璃制造技術 本實用新型 便于運輸 向上設置 運輸效率 上端 承重架 | ||
1.一種新型可堆疊轉運L型玻璃架,包括呈L形的底架(1)和固定在底架(1)上呈L形的玻璃承載架(2),所述的玻璃承載架(2)傾斜于底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架(1)包括兩根側桿(11),兩根側桿(11)的一端通過底架前橫梁(12)相連,在兩根側桿(11)之間還設有底架后橫梁(13),所述的底架后橫梁(13)接近兩根側桿(11)的另一端,在兩根側桿(11)另一端上均設有向上設置的支撐腿(14),所述的玻璃承載架(2)包括傾斜于底面的主承重架(21),所述的主承重架(21)一端固定在底架前橫梁(12)上,另一端固定在底架后橫梁(13)上,所述的底架后橫梁(13)和兩根支撐腿(14)上端之間設有輔承重架(22),所述的輔承重架(22)的寬度小于或等于兩根側桿(11)之間的間距,在輔承重架(22)、底架后橫梁(13)、兩根支撐腿(14)和兩根側桿(11)的端部之間形成橫截面呈三角形狀的堆疊區(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可堆疊轉運L型玻璃架,所述的主承重架(21)包括設置在兩根側桿(11)之間若干沿橫向均勻分布的玻璃主承重桿(211),且玻璃主承重桿(211)上表面傾斜于側桿(11)的上表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可堆疊轉運L型玻璃架,所述的輔承重架(22)包括兩端分別固定在兩根支撐腿(14)上端的頂部橫梁(221),所述的頂部橫梁(221)和底架前橫梁(12)上之間設有若干橫向均勻分布的玻璃輔助承重桿(22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可堆疊轉運L型玻璃架,所述的底架后橫梁(13)遠離主承重架(21)的一側上設有位于兩根玻璃輔助承重桿(222)之間呈凹形的堆疊導向架(4)。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新型可堆疊轉運L型玻璃架,所述的堆疊導向架(4)的寬度小于或等于相鄰兩根玻璃輔助承重桿(222)之間的間距。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可堆疊轉運L型玻璃架,所述的玻璃輔助承重桿(222)和玻璃主承重桿(211)數量相等且一一對應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新型可堆疊轉運L型玻璃架,所述的底架(1)上設有吊運輔助組件(5)。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新型可堆疊轉運L型玻璃架,所述吊運輔助組件(5)包括分別設置在底架前橫梁(12)兩端的前主吊鉤(51),每根支撐腿(14)上端部設有側主吊鉤(52)。
9.根據權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新型可堆疊轉運L型玻璃架,相鄰兩根玻璃主承重桿(211)之間的底架前橫梁(12)和底架后橫梁(13)上均設有輔吊鉤(6)。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可堆疊轉運L型玻璃架,所述的玻璃輔助承重桿(222)和玻璃主承重桿(211)上均設有減震墊(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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