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子煙及其霧化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715831.0 | 申請日: | 2018-05-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286373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28 |
| 發明(設計)人: | 吳振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麥克韋爾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瑞方達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14 | 代理人: | 張約宗;楊波 |
| 地址: | 518102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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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底座本體 霧化器 霧化腔 進氣口 本實用新型 霧化組件 儲液器 儲液腔 導流槽 電子煙 進氣孔 底蓋 底座 底座底面 底座頂部 氣流通道 底面 加長 漏出 煙液 覆蓋 | ||
1.一種電子煙霧化器,包括底座、儲液器以及霧化組件;所述儲液器安裝于所述底座頂部,并包括儲液腔以及與該儲液腔相連通的霧化腔,所述霧化組件安裝于該霧化腔中;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包括底座本體,所述底座本體上形成有與所述霧化腔相連通的進氣孔;該霧化器還包括覆蓋在所述底座本體底部的底蓋,所述底蓋上形成有進氣口;所述底座本體的底面形成有將所述進氣口與所述進氣孔相連通的至少一個導流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導流槽為扁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該霧化器還包括安裝于所述底座本體中的電極;所述底蓋包括緊貼所述底座本體底面的底壁,所述底壁上形成有供所述電極穿置的電極安裝孔,該電極安裝孔的孔壁與所述電極的側壁之間形成有間隔,該間隔形成所述進氣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極安裝孔的孔徑大于所述電極的直徑。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蓋包括環繞在底壁周緣上的側壁,所述側壁上開設有用于與所述底座本體上的第二卡扣部相卡扣的卡孔。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蓋包括親磁材料制成的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本體包括兩個間隔設置的電極安裝孔以及兩個間隔設置的進氣孔;所述至少一個導流槽包括第一導流槽和與該第一導流槽相交的第二導流槽,所述第一導流槽將該兩個電極安裝孔相連通,所述第二導流槽將所述兩個進氣孔相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流槽和所述第二導流槽呈十字交叉。
9.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儲液器包括筒狀儲液殼以及軸向設置于該儲液殼中的煙氣管道,該儲液殼的內壁面和煙氣管道的外壁面之間具有間隔,該間隔形成所述儲液腔。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腔形成于該煙氣管道內,該煙氣管道上對應該霧化腔處開設有通孔,該通孔將該霧化腔與所述儲液腔相連通。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組件包括發熱體以及包覆在該發熱體外圍的鎖油件,所述鎖油件對應所述通孔設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外殼,所述外殼套設在所述底座和儲液器組合體上,其包括位于頂部的煙嘴部,該煙嘴部與所述儲液器中的煙氣管道相連通。
13.根據權利要求3至6任一項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包括第一嵌槽,所述儲液器包括第二嵌入部;該第二嵌入部對應嵌置于該第一嵌槽中;所述第二嵌入部呈管狀,其內還嵌置一個密封件,該密封件中部設有一個將所述霧化腔與所述進氣孔相連通的氣流管道。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件上設置與所述電極對應的盲孔,所述霧化組件的電極引線刺穿該盲孔的擋壁后,與所述電極電連接。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儲液器包括第二嵌槽,該第二嵌槽供底座上的第一嵌入部嵌置。
16.一種電子煙,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15任一項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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