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濕法脫硫系統及其脫硫廢水處理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565437.3 | 申請日: | 2018-04-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320458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04 |
| 發明(設計)人: | 鄭巖峰;劉新平;鐘志良;林國鑫;張燚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80 | 分類號: | B01D53/80;B01D53/48;C02F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陜芳芳;羅滿 |
| 地址: | 364000 ***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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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連通 廢水池 脫硫廢水處理裝置 濕法脫硫系統 噴淋部件 脫硫廢水 煙氣出口 蒸發塔 廢水 石膏脫水裝置 本實用新型 第一旋流器 脫硫水系統 脫硫吸收塔 閉式循環 底部出口 頂端入口 煙氣進口 煙氣入口 運行成本 工藝流程 零排放 排出口 出口 投資 | ||
1.濕法脫硫系統的脫硫廢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廢水蒸發塔(21),其具有煙氣入口和煙氣出口,所述煙氣出口連通脫硫吸收塔(31)的煙氣進口;所述廢水蒸發塔(21)內的上方設有噴淋部件(211),下方設有廢水池(212),所述廢水池(212)與所述噴淋部件(211)連通;所述廢水池(212)的入口連通濕法脫硫系統的脫硫廢水排出口;
第一旋流器(23),其頂端入口連通所述廢水池(212),其上部出口連通所述廢水池(212),其底部出口連通濕法脫硫系統的石膏脫水裝置(33)。
2.濕法脫硫系統的脫硫廢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廢水蒸發塔(21),其具有煙氣入口和煙氣出口,所述煙氣出口連通脫硫吸收塔(31)的煙氣進口;所述廢水蒸發塔(21)內的上方設有噴淋部件(211),下方設有廢水池(212),所述廢水池(212)與所述噴淋部件(211)連通;所述廢水池(212)的入口連通濕法脫硫系統的脫硫廢水排出口;
第一旋流器(23),其頂端入口連通所述廢水池(212),其上部出口連通所述廢水池(212),其底部出口與雜鹽脫水裝置(24)連接,所述雜鹽脫水裝置(24)的濾液出口與所述廢水池(212)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水池(212)的入口連通濕法脫硫系統的第二旋流器(32)的上部出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水池(212)的入口還連通濕法脫硫系統的石膏脫水裝置(33)的濾液出口。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淋部件(211)包括若干層噴淋支管,各所述噴淋支管相互平行設置,所述噴淋支管上設置有多個呈直線排布的噴嘴。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的霧化顆粒的邵特平均直徑的范圍為500~800μm。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廢水循環泵(22),其入口與所述廢水池(212)連通,其出口與所述噴淋部件(211)連通。
8.濕法脫硫系統,包括脫硫吸收塔(3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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