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手持式吸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536054.3 | 申請日: | 2018-04-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598291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5 |
| 發明(設計)人: | 沈錦煥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錦隆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9/32 | 分類號: | A47L9/32 |
| 代理公司: | 余姚德盛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9 | 代理人: | 吳曉微 |
| 地址: | 315400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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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扶手 手持式吸塵器 手柄 本實用新型 吸塵器本體 電池底盤 鉸接 人體手臂 上下兩端 省力 | ||
1.一種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吸塵器包括吸塵器本體(1)、電池底盤(2)、手柄(3)和扶手(4);所述手柄(3)的上下兩端分別連接吸塵器本體(1)和電池底盤(2);所述扶手(4)的一端與手柄(3)的底部鉸接,當扶手(4)通過鉸接旋轉到手柄(3)時,所述扶手(4)的頂部與人體手臂的底部接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扶手(4)和手柄(3)之間設置有使扶手(4)和手柄(3)相互鉸接的轉軸(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4)的結構為一個折彎成U型的鋼筋,所述鋼筋的兩端與電池底盤(2)旋轉連接,所述鋼筋的兩端通過與電池底盤(2)的旋轉運動可以移動到電池底盤(2)的后側或者移動到吸塵器本體(1)的頂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當鋼筋移動到吸塵器本體(1)的頂部時,所述電池底盤(2)、手柄(3)和吸塵器本體(1)均設置在鋼筋的U型口內。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筋的中心處下凹。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為一個板件結構,扶手(4)向前旋轉后與電池底盤(2)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4)的上下兩側設置有第一卡槽(17)和第二卡槽(18),所述扶手(4)向前旋轉后第一卡槽(17)與電池底盤(2)配合卡接,所述扶手(4)向后旋轉后,所述第二卡槽(18)與人體手臂的底部接觸。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裝飾板(6),所述裝飾板(6)的一端連接電池底盤(2)的前端,另一端連接吸塵器本體(1)。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吸塵頭(7),所述吸塵頭(7)包括底座(8)、滾動軸(9)、連接管(10)和軟管(11);所述底座(8)包含有一個內腔(12),所述底座(8)的底部與內腔(12)連通的進塵口(13),所述連接管(10)的兩端分別連通吸塵器本體(1)和軟管(11),所述軟管(11)的一端與內腔(12)連通,所述滾動軸(9)設置在內腔中并可旋轉,所述滾動軸(9)的位置設置在進塵口(13)內。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滾套(16),所述滾套(16)設置在底座(8)的底部并可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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