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基板玻璃傳送裝置及基板玻璃輸送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441017.4 | 申請日: | 2018-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516450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19 |
| 發明(設計)人: | 王偉;穆美強;何國兵;嚴雷;吳軍;張志敏;趙偉杰;鄭曉彤;馮國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州旭飛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49/06 | 分類號: | B65G4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陳慶超;桑傳標 |
| 地址: | 450016 河南省鄭***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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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板玻璃 傳送裝置 輸送車 傳送 傳送平面 傳送系統 粉塵污染 油污 小車 傳動相連 夾持基板 輸送過程 輸送基板 玻璃 移動 | ||
1.一種基板玻璃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傳送部和用于夾持基板玻璃(3)的傳送小車,所述傳送部形成有傳送平面,所述傳送小車位于所述傳送平面上方并與所述傳送部傳動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玻璃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部包括平行間隔設置的多個傳送輥(5),所述傳送輥(5)的上表面處于同一平面以形成所述傳送平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玻璃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裝置還包括密封罩(6),所述密封罩(6)套設于所述傳送部外,所述密封罩(6)的頂部具有沿傳送方向延伸的開口,所述傳送小車可沿所述開口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板玻璃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小車包括固定連接的夾緊件(2)和底板(1),所述底板(1)設置于所述傳送平面與所述密封罩(6)之間并與所述傳送部傳動相連,所述夾緊件(2)位于所述底板(1)上方,用于夾持所述基板玻璃(3)并使所述基板玻璃(3)位于所述密封罩(6)外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板玻璃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小車包括由上至下依次連接的夾緊件(2)、支撐桿(4)和底板(1),所述支撐桿(4)穿過所述開口,以使所述傳送小車沿所述開口移動,所述夾緊件(2)與所述密封罩(6)之間形成有用于容納所述基板玻璃(3)的存放空間。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板玻璃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件(2)形成有可開閉的縫隙,以取放和夾緊所述基板玻璃(3)。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板玻璃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縫隙沿所述基板玻璃(3)的傳送方向延伸。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板玻璃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件(2)包括平行設置的第一夾板(21)、第二夾板(22)和彈性件,所述彈性件使得第一夾板(21)及第二夾板(22)貼合夾緊,以夾持所述基板玻璃;所述第一夾板(21)連接有推桿(23),所述推桿(23)可推動所述第一夾板(21)以在所述第一夾板(21)和第二夾板(22)的板面間形成所述縫隙。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基板玻璃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件(2)還包括推桿驅動件,用于推動所述推桿(23)。
10.一種基板玻璃輸送車,用于設置在傳送裝置的傳送平面上,其特征在于,該輸送車為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傳送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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